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12.“他住在巴兰的旷野”表示属灵人在良善方面的生命。这从“住”的含义清楚可知,“住”论及真理之良善,或属灵良善,也就是属灵人的良善。该良善的性质被描述为“他住在巴兰的旷野”(稍后论述)。“住”论及真理之良善,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论述城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城表示真理,它们不会有任何居民,居民表示良善(2268, 2450, 2451节);因为真理居住着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就像无人居住的城。如西番雅书:
我使他们的街道荒废,以致无人经过;他们的城邑荒凉,以致无人居住。(西番雅书3:6)
耶利米书:
耶和华引导我们经过旷野,那里无人经过,也无人居住;他们使他的地变成荒场;他的城邑也都焚烧,无人居住。(耶利米书2:6, 15)
同一先知书:
各城都被撇下,无人住在其中。(耶利米书4:29)
又:
在这荒凉无人无居民无牲畜的耶路撒冷的街上。(耶利米书33:10)
“街”表示真理(2336节);“无人”表示无属天良善;“无居民”表示无属灵良善;“无牲畜”表示无属世良善。又:
摩押的城必荒凉,无人住在其中。(耶利米书48:9)
在先知书,每句话都有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因此,当经上说“城”荒凉时,也会补充说“无人住在其中”,因为城表示真理,居民表示良善。否则,经上已经说城荒凉了,又说没有居民,将是多余的。同样,有些词始终表示属天良善的事物,有些词始终表示属灵良善的事物,有些词则始终表示真理的事物。如以赛亚书:
你的种必得列族为业,他们要住在荒凉的城邑。(以赛亚书54:3)
此处“得为业”(或拥有)论及属天良善,“住”论及属灵良善。同一先知书:
我拣选的人必拥有它,我的仆人要在那里居住。(以赛亚书65:9)
此处意思是一样的。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得以为业。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36)
“住”,同时“得以为业”(或拥有)论及属天良善;而“住”论及属灵良善。以赛亚书:
对耶路撒冷说,你必有人居住;对犹大的城邑说,你必被建造。(以赛亚书44:26)
此处“住”或“有人居住”论及属灵教会,也就是耶路撒冷的良善。圣言所用的词语论及它们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到了这种程度:仅仅知道这些词的用法,人就能意识到大体上论述的是什么主题。
1410.“耶和华对亚伯兰说”表示对所有事物的第一个意识。情况是这样:这一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这些话本身具有灵义。这是古教会的风格,即:如果某事是真的,他们就会说“耶和华说(say)”,或“耶和华讲(speak)”,这表示事情就是这样,如前所示(630, 708, 926, 1020, 1037节)。然而,具有灵义的事物转变为代表后,这时耶和华,即主,就直接对他们说话。当此时经上说,耶和华说,或耶和华对某人说时,它的含义和前面一样,因为主在真实历史中的话与祂在虚构历史中的话具有相同含义。唯一区别在于,后者被虚构成真实历史,而前者不是这样虚构的。所以“耶和华对亚伯兰说”只表示第一个意识;如当古教会中有人通过良心,或某种其它内在声音,或他们的圣言意识到某事是这样时,他们也会说“耶和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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