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712

2712.“他住在巴

2712.“他住在巴兰的旷野”表示属灵人在良善方面的生命。这从“住”的含义清楚可知,“住”论及真理之良善,或属灵良善,也就是属灵人的良善。该良善的性质被描述为“他住在巴兰的旷野”(稍后论述)。“住”论及真理之良善,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论述城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城表示真理,它们不会有任何居民,居民表示良善(2268, 2450, 2451节);因为真理居住着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就像无人居住的城。如西番雅书:
我使他们的街道荒废,以致无人经过;他们的城邑荒凉,以致无人居住。(西番雅书3:6)
耶利米书:
耶和华引导我们经过旷野,那里无人经过,也无人居住;他们使他的地变成荒场;他的城邑也都焚烧,无人居住。(耶利米书2:6, 15)
同一先知书:
各城都被撇下,无人住在其中。(耶利米书4:29)
又:
在这荒凉无人无居民无牲畜的耶路撒冷的街上。(耶利米书33:10)
“街”表示真理(2336节);“无人”表示无属天良善;“无居民”表示无属灵良善;“无牲畜”表示无属世良善。又:
摩押的城必荒凉,无人住在其中。(耶利米书48:9)
在先知书,每句话都有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因此,当经上说“城”荒凉时,也会补充说“无人住在其中”,因为城表示真理,居民表示良善。否则,经上已经说城荒凉了,又说没有居民,将是多余的。同样,有些词始终表示属天良善的事物,有些词始终表示属灵良善的事物,有些词则始终表示真理的事物。如以赛亚书:
你的种必得列族为业,他们要住在荒凉的城邑。(以赛亚书54:3)
此处“得为业”(或拥有)论及属天良善,“住”论及属灵良善。同一先知书:
我拣选的人必拥有它,我的仆人要在那里居住。(以赛亚书65:9)
此处意思是一样的。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得以为业。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36)
“住”,同时“得以为业”(或拥有)论及属天良善;而“住”论及属灵良善。以赛亚书:
对耶路撒冷说,你必有人居住;对犹大的城邑说,你必被建造。(以赛亚书44:26)
此处“住”或“有人居住”论及属灵教会,也就是耶路撒冷的良善。圣言所用的词语论及它们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到了这种程度:仅仅知道这些词的用法,人就能意识到大体上论述的是什么主题。

宇宙星球 #33

33.后来,我给他们

33.后来,我给他们看了各种鸟的图片,既有大的也有小的,都是我们地球上所见的那种。因为在来世,这类事物能栩栩如生地呈现出来。一看到所展现的这些鸟,他们一开始想改变它们,但后来却以它们为乐,感到满意。这是因为鸟表示事物,一种他们凭着那时所感受到的流注而觉察到的事物的知识。所以他们不再使之变形以避免把它们带入记忆。再后来,我被允许在他们面前展现一个最漂亮的花园,里面挂满灯台和灯笼。于是,他们停顿下来,并将注意力集中起来,因为灯台和灯笼表示因良善而发光的真理。这清楚表明,他们能集中注意力观察物质事物,只要这些事物在属灵意义上的含义同时被暗示出来。事实上,属灵意义所传达的事物并非完全抽象,因为属灵意义要由这些物体来代表。鸟表示理性、聪明、思维、观念和认知的事物(AC 40, 745, 776, 778, 866, 988, 993, 5149, 7441)。这些照鸟的属和种而各不相同(AC 3219)。灯台和灯笼表示因良善而发光的真理(AC 4638, 9548, 9783)

属天的奥秘 #42

42.创世记1:21

42.创世记1:21.神就造出大鱼,和诸水滋生的各样爬行的活物,各从其类;又造出各样有翅膀的飞鸟,各从其类;神看着是好的。
如前所述(40节),“鱼”表示记忆知识,这记忆知识现在被从主所获得的信激活了,从而具有生命力。“大鱼”表示记忆知识的总类别,子类别就来自这总类别;因为宇宙中没有一物不属于某个总类别,这个总类别允许特殊类型存在并持续存在。先知书多次提到大鱼,或鲸鱼或海怪,它们在那里表示记忆知识的总类别。埃及王法老因代表人类智慧或聪明,也就是总体上的知识,故被称为大鱼。如以西结书:
看哪,埃及王法老,我与你这卧在自己河中间的大鱼为敌。你曾说,这河是我的,我为自己造的。(以西结书29:3)
另一处:
你要为埃及王法老作哀歌,对他说,你就像海中的大鱼,冲出江河,用爪搅动诸水。(以西结书32:2)
这些话表示那些想利用记忆知识,因而想凭自己进入信之秘密的人。以赛亚书:
到那日,耶和华必用祂刚硬巨大有力的剑惩罚利维坦,就是那伸长的蛇,惩罚利维坦,就是那弯曲的蛇,并杀海中的大鱼。(以赛亚书27:1)
“杀海中的大鱼”表示这些人甚至连一般事实,或真理的一般原则都不知道。耶利米书:
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吞灭我,惹我烦乱,使我成为空虚的器皿。他像大鱼将我吞下,用我的美味充满他的肚腹,又将我赶出去。(耶利米书51:34)
换句话说,“尼布甲尼撒”吞灭了在此被称为“美味”的一切信之真理,就像大鱼吞了约拿一样。就约拿的情况来说,“大鱼”表示那些拥有为纯记忆知识的信之知识的总纲,狼吞虎咽吞吃它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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