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715

2715.这里有两个

2715.这里有两个奥秘:第一,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属灵人的良善是模糊的;第二,这种模糊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关于第一个奥秘,即: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属灵人的良善是模糊的,这个奥秘从前面(2708节)关于对比属天人和属灵人的状态的论述明显看出来。这两种状态的对比使得这种模糊变得显而易见。对属天人来说,良善本身被植入其心智的意愿部分,光从那里进入理解力部分。但对属灵人来说,整个意愿部分都被毁灭了,以致他们根本没有来自意愿的良善;因此,主才将良善植入他们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参看863, 875, 895, 927, 928, 1023, 1043, 1044, 2124, 2256节)。拥有生命的,主要是人心智的意愿部分,理解力部分则从意愿获得生命。因此,既然对属灵人来说,意愿部分已经被如此毁灭,以至于无非是邪恶,而邪恶持续不断地从意愿部分流入理解力部分,也就是流入思维,那么很明显,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那里的良善是模糊的。
这就是为何属灵人不像属天人那样爱主,因而没有作为一切敬拜中的基本要素和良善从主流入的渠道的那种谦卑,因为一颗傲慢的心永远不能从主获得良善,唯有一颗谦卑的心才能。属灵人也不像属天人那样爱他们的邻舍,因为对自己和世界的爱不断从他们心智的意愿部分流入,模糊了那爱的良善。凡对此进行反思的人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到这一点:他在帮助别人时,为的是世俗的目的;因此,他可能不是有意识地这么做,却仍在思想回报,要么从他所帮助的人那里得到回报,要么在来世从主那里得到回报;他的良善就这样被邀功的思想,或欠他东西的感觉玷污了。还有一个事实能证明这一点,即:每当行了什么善事时,他若能叫人知道,从而把自己置于他人之上,就处于其生命的快乐了。但属天人爱邻胜己,从不思想回报,也不以任何方式将自己置于他人之上。
此外,与属灵人同住的良善因说服性的信仰而变得模糊;这些说服性的信仰是各种假设或原则的产物,而各种假设或原则同样来源于对自己和世界的爱。至于他们在信的问题上的说服性信仰是何性质,可参看前文(2682, 2689e节)。这也是来自其心智意愿部分的邪恶的流注的产物。
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属灵人的良善是模糊的,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他不像属天人那样从任何感知来认识真理,而是从父母和老师的教导,以及他生来所进入的教义来认识真理。当他添加了他自己和自己想法的某种东西时,感官及其错觉并理性及其表象,或说感官印象和逻辑能力通常占上风,使他几乎不能像属天人那样承认任何纯粹的真理。尽管如此,主仍将良善植入那些看似真理的事物,即便这些真理是纯粹的错觉或真理的表象。不过,这良善会因这类真理而变得模糊,因为良善从与它结合的真理中获得自己的具体性质。这就像阳光照到物体上。接受光的物体的性质使这光在那里看上去有某种颜色。如果接受形式的性质和接受的方式是适宜和相对应的,那么颜色就是美丽的;但如果接受形式的性质和接受的方式是不适宜,因而是不相对应的,那么颜色就是丑陋的。良善本身以同样的方式从与它结合的真理中获得一种具体性质。
这个奥秘还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属灵人不知道邪恶是什么。他几乎不相信除了违反十诫的行为外还有其它邪恶存在,也没有意识到情感和思维的无数邪恶,又不反思它们,或称其为邪恶。凡恶欲和放纵带给他的快乐,他都视之为良善,而不是别的。他实际上追求并赞成爱自己的快乐,还为之辩解;殊不知,这些快乐影响、塑造他的灵,他在来世会完全变成这个样子。
这一切反过来表明,属灵人不知道良善是信的本质,甚至不知道什么叫本质上的爱和仁,即便整部圣言几乎只论述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良善。至于被他视为本质的信,除非他通过大量生活经历确认了它,否则他所知道的,就是讨论它是不是真的。属天人从来不讨论这一点,因为他知道并感觉它是真的。这就是为何主在马太福音中说: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因为属天人拥有真理本身,而属灵人却争论它的正确性,或说属天人就处于属灵人所争论的真理本身。属天人因拥有真理本身,所以能从这真理看见属于它的无数事物,因而从光可以说看见整个天堂。但属灵人却争论真理的正确性,所以只要这样争论,他们就无法抵达属天人之光的最远边界,更不用说凭他们的光看见任何东西了。

属天的奥秘 #10646

10646.“因为耶

10646.“因为耶和华名为忌妒者,祂是忌妒的神”表若拜别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就会离开。这从“忌妒者”和“耶和华的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忌妒者”是指一个只允许自己,不允许其他任何人被爱和敬拜的人;“耶和华的名”是指藉以敬拜主的一切事物(参看2724, 3006, 6674, 9310节)。由于这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主的神性人身就是“耶和华的名”在至高意义上所表示的(2628, 6887, 8274节)。神性真理是在天上的主自己,因为从祂发出之物就是祂自己。从神性只能发出神性之物,不可能发出其它任何东西;神性之物为一。由此明显可知,“耶和华名为忌妒者”表示主只允许祂自己,不允许其他任何人受到敬拜,因为唯独主是通向救恩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的源头。主被称为“忌妒者”,是因为一旦别人受到敬拜,一切真理和良善都会离开。事实上,一个人通过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与祂联结;因此,一旦别人受到敬拜,这种联结就会中断,虚假就会取代真理,邪恶则取代良善。
  祂之所以两次被称为“忌妒者”,即耶和华是忌妒者,是忌妒的神,是因为“耶和华”表示神性良善,“神”表示神性真理。在圣言中,凡论述神性良善的地方,主都被称为“耶和华”;而凡论述神性真理的地方,祂都被称为“神”(参看2586, 2769, 2921, 6303, 6905, 10158, 10617节)。由于当另一个人而不是主受到敬拜时,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都会离开一个人,所以祂两次被称为“忌妒者”。
  经上说唯独主要受到敬拜。人若不知道对主的真正敬拜的性质,可能会以为主喜欢受到敬拜,渴望从人那里得到荣耀,就像一个为了得到别人的尊重而满足别人要求的人。如此思想的人对爱是什么样根本没有任何概念,更不知道神的爱是什么样。神的爱在于为了人和他的拯救,而不是为了祂自己而想要敬拜和荣耀。因为敬拜主并将荣耀归给主的人处于谦卑的状态;人自己的东西会离开处于谦卑状态的人;并且这种东西越离开,神性就越被接受;人自己的东西或自我因是邪恶和虚假,故是唯一阻碍神性的东西。这就是主的荣耀;对祂的敬拜是为了这个目的而存在的。为了自我的荣耀则是由于自我之爱而存在的;但天堂之爱不同于自我之爱,正如天堂不同于地狱,神的爱更是无限不同于自我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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