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18.“来自埃及地的妻子”表示属灵教会成员所拥有的对记忆知识的情感。这从“妻子”和“埃及”的含义清楚可知:“妻子”是指情感或良善(参看915, 2517节);“埃及”是指记忆知识或世俗知识(参看1164, 1165, 1186, 1462节)。本节描述了就其良善的性质,也就是其生命的本质而言的属灵教会成员,即:与他同住的良善是模糊的,但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从对它的这种光照中,对真理的情感出现在其心智的理性部分,对记忆知识的情感则出现在属世部分。对良善的情感之所以无法像在属天人里面那样在属灵人里面产生,取而代之的是对真理的情感,是因为属灵人里面的良善被植入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是模糊的,如前所示(2715节)。从这种模糊的良善中在其理性心智里面只能产生并获得对真理的情感,并通过对真理的情感而在其属世心智里面产生并获得对记忆知识的情感。这里的“真理”不是指其它真理,而是指一个人信以为真理的那种真理,即便它本身可能不是真理。记忆知识或“知识”也不是指学者所拥有的那种知识,如艺术和科学,而是指一个人从他所经历的、在日常生活中所听来的,以及从教义、圣言所能吸收的一切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属灵教会成员对这种真理和知识拥有一种情感。
为使人们了解什么叫对真理的情感,什么叫对良善的情感,必须对它们作一个简要说明。那些对真理拥有情感的人会思考、调查并讨论一件事是否真实、正确。当确信这事真实、正确时,他们又思考、调查并讨论它是怎么回事。他们就这样在第一道门槛处裹足不前,无法进入智慧,直到他们不再有任何怀疑。相比之下,那些对良善拥有情感的人从他们所处的良善本身认识并感觉一件事是真实的。因此,他们没有停留在第一道门槛处,而是在内室,因为他们已经进入智慧。
以这个观念为例,即:从对良善的情感,或从良善思考和行事是一种属天的天赋。那些对真理拥有情感的人会讨论这是不是真的,这种天赋有没有存在的可能,它是怎么回事。只要对它充满怀疑,他们就无法进入智慧。但那些对良善拥有情感的人既不讨论,也不忙着怀疑,而是说:“是的,这是真的”,从而进入智慧。因为那些对良善拥有情感的人,也就是属天人,是从那些对真理拥有情感的人,也就是属灵人停顿的地方开始的;因此,后者所抵达的终点或最远边界恰好是前者的起点。正因如此,属天人得以看见、知道并感觉对良善的情感数不胜数,事实上,和天上的社群一样多。他们还看到,主把这一切社群都联结在一起,形成天堂的形式,以至于可以说构成一个人。同时他们还得以凭感知区分每种情感所属的属和种。
另举一例:一切快乐、祝福和幸福唯独属于爱;爱的性质决定了快乐、祝福和幸福的性质。属灵人使自己的心智纠缠在这些问题上:这是不是真的,快乐、祝福和幸福有没有可能来自其它源头,如来自社会交往、交谈、沉思、学习,或财产、地位、名声和这些所带来的荣耀。只要问这些问题,他就不会确认这一事实:这些东西都不起任何作用;起作用的,唯有投入在它们里面的爱之情感和这情感的性质。然而,属天人不会深陷在这些初步问题的泥潭中,而是说:“是的,这是真的。”因此,他关心的是目的本身和功用或该目的的实现。换句话说,他关心的是爱所生的实际情感;这些情感数不胜数,其中每一种情感都包含无法形容的事物;这些事物在快乐、祝福和幸福方面永远都在变化。
再举一例:应当为邻舍里面的良善而爱邻舍。那些对真理拥有情感的人会思考、调查并讨论这是不是真的,或它是否正确。他们会问,什么叫邻舍,什么叫良善。他们不再往前迈一步,从而向自己关闭了智慧之门。然而,那些对良善拥有情感的人会说:“是的,这是真的”,因而不向自己关闭智慧之门,而是进去,并从良善看见、知道并感觉谁比别人更是邻舍,以及他是哪个程度的邻舍,每个人都以不同的方式而为邻舍。因此,与那些只对真理拥有情感的人相比,他们感知到无法形容的事物。
又举一例:人若为邻舍里面的良善而爱邻舍,就是爱主。那些对真理拥有情感的人会仔细检查这个观念是否正确。你告诉他们,人若为邻舍里面的良善而爱邻舍,就是爱良善,并且由于一切良善都来自主,主就存在于良善中,所以当人爱良善时,他也在爱主,主是这良善的源头和实质。他们会再次检查是不是这样,还会问什么叫爱良善、什么叫良善,主是不是更多地存在于良善中,而不是存在于真理中。只要纠缠于这类问题,他们甚至无法从远处看到智慧。但那些对良善拥有情感的人则凭感知认识到事情就是这样,并立刻看见甚至通到主那里的整个智慧领域。
从这些例子清楚可知为何与那些对良善拥有情感的人,也就是属天人相比,那些对真理拥有情感的人,也就是属灵人有困扰他们的模糊。尽管如此,属灵人仍能从模糊进入光明,只要他们愿意采取肯定的态度,即肯定一切良善都属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爱与仁构成属灵的结合,并且是一切祝福和幸福的源头;因此,天堂的生命在于从主所获得的爱之良善,而不在于与良善分离的信之真理。
3813.至于“肉”,就至高意义而言,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也就是神性良善;就代表意义而言,它表示被神性人身的自我,也就是其神性良善复活的人意愿的自我。这个自我被称为天堂的自我,天堂的自我本身唯独是主的,被归给那些处于良善,并因此处于真理的人。天上的天使和那些内层,即灵处于主国度的人就具有这种自我。但在反面意义上,“肉”表示人意愿的自我,人意愿的自我本身无非是恶,因没有被主复活而被称为死人;因此,这个人自己可以说是死的。
“肉”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因而表示神性良善。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耶稣就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起来。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6, 58)
很明显,此处的“肉”表示主神性人身的自我,因而表示神性良善,祂的肉在圣餐中被称为“圣体”。在圣餐中,“圣体”或“肉”表示神性良善;“血”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798, 2165, 2177, 3464, 3735节)。由于饼与酒的含义,和肉并血的一样,也就是说,“饼”是指主的神性良善,“酒”是指祂的神性真理,故饼与酒被吩咐取代了肉与血。这就是为何主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的原因。“吃”表示发生联系,结合并变得人自己的(2187, 2343, 3168, 3513, 3596节)。
这在犹太教会中同样由以下条例来代表,即:亚伦和他儿子,以及那些成圣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要吃祭肉,这肉是神圣的(出埃及记12:7-9; 29:30-34;利未记7:15-21; 8:31; 申命记12:27; 16:4)。因此,若不洁净的人吃了那肉,他必从民中被剪除(利未记7:21)。这些祭物被称为“饼”(2165节);祭肉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和主国度中“桌子上牺牲的肉”(以西结书40:43,那里描述了新圣殿),以此明显表示在主国度中对主的敬拜。
就代表意义而言,“肉”表示被主的神性良善复活的人意愿的自我。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当中,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36:26)
“他们肉体中的石心”表示尚未复活的意愿和自我;“肉心”表复活后的意愿和自我。“心”是意愿之良善的代表(参看2930, 3313, 3635节)。诗篇: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要在早晨寻求你。我的灵魂渴慕你,我的肉体在干旱之地渴想你;我因无水而疲乏。(诗篇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我的心、我的肉体向生命之神欢呼。(诗篇84:2)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后祂必站在尘土上;我这些用皮包裹之物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我自己要见祂,亲眼观看,并不像外人。(约伯记19:25-27)
“用皮包裹”表用属世层,诸如死后人所拥有的那种(3539节)。“在肉体之外得见神”表复活后的自我,因此约伯说“我自己要见祂,亲眼观看,并不像外人”。众所周知,在古教会,“肉”表示自我,并且约伯记是古教会的一本书(参看3540节),相应地,他照着那个时代的习俗通过有意义的符号论及这些事,和论及许多其它事一样。因此,那些根据这段经文推断死尸本身会从四风被收聚,并再次复活的人,根本就不懂圣言的内义。那些通晓内义的人知道自己会带着一具身体进入来世,只是这具身体更加纯净。在来世,人们拥有更纯净的身体,因为他们能看到彼此,互相交谈,享有一切感觉,这些感觉就像肉体的,不过更加敏锐。人在世上所携带的身体是为世上的活动而设计的,因而由肉和骨构成;而灵人在来世所携带的身体是为来世的活动设计的,不是由肉和骨构成,而是由诸如与它们相对应的那类事物构成(3726节)。
“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人之意愿的自我,这自我本身无非是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20)
又: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新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自己儿子的肉,女儿的肉,各人吃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由他们吃彼此的肉吧。(撒迦利亚书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惩罚你们七次;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利未记26:28-29)
人意愿的自我,也就是人自己的属世倾向以这种方式来描述,是因为这自我无非是邪恶和由此衍生的虚假,因而是反对真理和良善的仇恨,由“吃自己膀臂上的肉,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和同伴的肉”来表示。
启示录:
我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空中所飞的鸟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 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将军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由的、为奴的以及大的、小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以西结书39:17-20)
谁都能看出,“君王的肉、将军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由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不是指诸如此类的事物。因此,“肉”具有另外的含义,只是这种含义迄今不人为知。所指的是由虚假产生的邪恶和产生虚假的邪恶,这些邪恶皆源于人意愿的自我。这一点从此处所用的每个词明显看出来。
由于就内义而言,由人认知的自我所产生的虚假由“血”来表示,源于人意愿的自我的邪恶由“肉”来表示,故主论到要重生的人时这样说: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由于这个原因,“肉”一般表示全人类(参看574, 1050节)。无论你说人也好,还是说人的自我也好,都是一回事。
就至高意义而言,“肉”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上述经文,以及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4)
凡有血气的,都凭这肉身,即凭主的神性人身而复活;也就是说,每个人都通过将祂的爱归为己有而复活,这种归为己有由“吃人子的肉” (约翰福音6:51-58)和圣餐中的“吃饼”来表示,因为饼是祂的圣体或肉(马太福音26:2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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