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19.本章首先论述了变成神性的主的理性,该理性由以撒来代表;然后论述了与祂分离的纯人类理性,该理性由埃及人夏甲的儿子来代表;接着论述了属灵教会,该教会通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得救,由夏甲和她的孩子来代表。现在论述的主题是要服务于该教会的信之教义,即:基于记忆知识或事实的纯人类理性观念与它联合,这些观念由“亚比米勒和非各”来代表,这种联合则由亚伯拉罕与他们所立的“约”来表示。这些理性观念都是来自人类起源,而非神性的表象。它们之所以与信之教义联合,是因为没有它们,属灵教会就不能理解教义,因而不会接受它。如前所示(2715节),与属天教会成员相比,属灵教会成员住在模糊中;因此,教义被笼罩在诸如符合人类的思维和情感,并且没有激烈冲突到神性良善无法在其中为自己找到某种器皿地步的那类表象中。由于26章(3356-3471节)会再次论述亚比米勒和一个约(不过,这约是他与以撒立的),内义上的主题则是第二次添加到信之教义上的理性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所以我只是概述一下关于这个主题的内义内容。该主题在对26章的解释中会变得更清楚。
10691.“摩西不知道在他与耶和华说话的时候,他的面皮发光”表圣言的内在在其外在里面闪耀,而外在却没有发觉。这从“摩西”的代表,以及“不知道”、“发光”、“皮”、“面”和“说话”的含义清楚可知:“摩西”是指包含内在之物的圣言的外在形式(参看10563, 10571, 10607, 10614节);“不知道”是指没有发觉;“发光”是指闪耀,因为摩西的面皮发光是来自内在之物的一种闪耀;“皮”是指真理和良善的外在层面(3540, 5554, 8980节);“面”是指内层事物(参看9546节提到的地方),因此,“面皮发光”表示内层事物在外在之物里面的一种闪耀,在此表示在圣言所取的外在形式,也就是圣言字义里面的一种闪耀,因为摩西代表包含内在之物的圣言的外在形式;“说话”是指流注,因为当论及耶和华时,“说话”就表示流注(可参看2951, 5743, 5797, 7270, 8128, 8660节)。由此明显可知,“摩西不知道在他与耶和华说话的时候,他的面皮发光”表示圣言的内在在其外在里面闪耀,而外在却没有发觉。要知道,圣言的内层在外在之物里面的闪耀是指内在意义在外在意义里面闪耀。因为内在意义不断在外在意义里面闪耀和发光,但只被那些对内在事物拥有情感的人发现。它没有被那些对包含内在之物的外在事物拥有情感的人,也就是那些被称为外在教会成员的人发现。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这层意义与他们同在,感染他们。那些对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在拥有情感的人究竟是谁,那些对含有内在之物在里面的它们的外在拥有情感的人又是谁,可参看前文(10683节)。不过,当人们的兴趣在于没有内在的外在,如以色列民族那样时,他们根本无法忍受内在的任何事物,或它在外在里面的光。这解释了为何在接下来的经文中,经上说,他们害怕挨近摩西,当摩西与他们说话时,就用帕子蒙上脸。内在意义之所以闪耀,是因为诸如存在于天堂中的神性真理在那里,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向天使显为光,还构成天堂之光(关于这个问题,可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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