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731

2731.我从上古之

2731.我从上古之人那里听说,婚姻之爱具有这种性质:一方渴望完全属于另一方,并且这种渴望是相互的;当这爱是相互和互惠的,或说配偶双方都从对方那里表达并接受这爱时,他们就享有天堂的幸福。我还听说,心智的结合具有这种性质:这种相互和互惠性就存在于他们生命的每一个细节中,也就是存在于他们情感的每一个部分和思维的每一个部分中。我被告知,这就是为何主规定,妻子应是属于意愿的对良善的情感,而丈夫应是属于理解力的对真理的思维;还规定,诸如意愿与理解力之间,以及这些的每一个部分与一个拥有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的人之间的那种婚姻,应来自这种情感和思维。

属天的奥秘 #10285

10285.“这膏油

10285.“这膏油是圣的,你们也要以它为圣”表因为它是主的神性。这从“圣”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膏油时,“圣”是指主的神性;因为膏油是主的神性人身里面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代表,因而是祂的神性人身本身的代表。事实上,无论你说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还是说神性人身,意思都一样。正因这良善由“膏油”来表示,并由膏抹来代表,还因唯独这良善是神圣的(因此,从主发出之物因属于祂而为圣),所以经上多次声称这油是“圣的”(也可参看102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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