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31.我从上古之人那里听说,婚姻之爱具有这种性质:一方渴望完全属于另一方,并且这种渴望是相互的;当这爱是相互和互惠的,或说配偶双方都从对方那里表达并接受这爱时,他们就享有天堂的幸福。我还听说,心智的结合具有这种性质:这种相互和互惠性就存在于他们生命的每一个细节中,也就是存在于他们情感的每一个部分和思维的每一个部分中。我被告知,这就是为何主规定,妻子应是属于意愿的对良善的情感,而丈夫应是属于理解力的对真理的思维;还规定,诸如意愿与理解力之间,以及这些的每一个部分与一个拥有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的人之间的那种婚姻,应来自这种情感和思维。
2307.关于小孩子,我曾问天使,他们是否摆脱了邪恶,因为他们不像成人那样有实际的邪恶。但我被告知,他们同样沉浸于邪恶,事实上也无非是邪恶。但和所有天使一样,他们也被主保佑远离邪恶,并被保守在良善中,以至于他们觉得他们似乎是从自己住在良善中。这也是为何小孩子在天堂长大成人后,有时被允许回到他们遗传来的邪恶中,以防止他们对自己形成错误印象,以为他们里面的良善来自他们自己,而不是来自主;他们会沉浸在这些邪恶中,直到他们知道、承认并相信事实正如刚才所说的那样。有一个人死于婴孩时期,但在天堂长大成人,他就有类似观点,因此被带回到他与生俱来的邪恶生命中。那时,我从他周围的气场能感知到,他有一种向他人发号施令的倾向,或说飞扬跋扈的本能,而且不把淫行当回事;这些就是他从父母那里遗传来的邪恶。他承认了这就是他的本性之后,又被接到他之前所在的天使们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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