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731

2731.我从上古之

2731.我从上古之人那里听说,婚姻之爱具有这种性质:一方渴望完全属于另一方,并且这种渴望是相互的;当这爱是相互和互惠的,或说配偶双方都从对方那里表达并接受这爱时,他们就享有天堂的幸福。我还听说,心智的结合具有这种性质:这种相互和互惠性就存在于他们生命的每一个细节中,也就是存在于他们情感的每一个部分和思维的每一个部分中。我被告知,这就是为何主规定,妻子应是属于意愿的对良善的情感,而丈夫应是属于理解力的对真理的思维;还规定,诸如意愿与理解力之间,以及这些的每一个部分与一个拥有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的人之间的那种婚姻,应来自这种情感和思维。

属天的奥秘 #2321

2321.至于审判属

2321.至于审判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情况是这样:人类不可能得救,除非主降世将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合一,因为主的人身或人性若不变成神性,救恩永远不可能到达人那里(1990, 2016, 2034, 2035节)。那将恶人与善人分开的,就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活动本身,因为恶人如此害怕和畏惧主的神圣,以至于无法靠近它,而是逃得远远的,一头扎进自己的地狱,各自照着自己里面的亵渎而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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