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31.我从上古之人那里听说,婚姻之爱具有这种性质:一方渴望完全属于另一方,并且这种渴望是相互的;当这爱是相互和互惠的,或说配偶双方都从对方那里表达并接受这爱时,他们就享有天堂的幸福。我还听说,心智的结合具有这种性质:这种相互和互惠性就存在于他们生命的每一个细节中,也就是存在于他们情感的每一个部分和思维的每一个部分中。我被告知,这就是为何主规定,妻子应是属于意愿的对良善的情感,而丈夫应是属于理解力的对真理的思维;还规定,诸如意愿与理解力之间,以及这些的每一个部分与一个拥有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的人之间的那种婚姻,应来自这种情感和思维。
7072.后来,我给他们展示各种飞鸟,有大的也有小的,都是我们地球上所存在的那种;因为在来世,这类事物能栩栩如生地呈现出来,灵人和天使的言语本身充满代表。当看到所呈现的这些鸟时,他们一开始想改变它们,但后来却以它们为乐,默然接受,不想再改变它们。原因在于,飞鸟表示事物的知识,此时对这个事实的觉知正流入他们。因此,他们不再改变它们,从而使它们远离自己记忆中的观念。此后,我被允许在他们面前展现一个最怡人的花园,花园里处处是灯柱和灯。这次他们什么也没做,而是忍住了,因为灯柱和灯表示从良善闪耀出的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他们的注意力能集中在物质事物上,只要这些事物在灵义上所具有的含义同时被引入。因为属于灵义的事物从物质事物抽象出来,但以它们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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