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31.我从上古之人那里听说,婚姻之爱具有这种性质:一方渴望完全属于另一方,并且这种渴望是相互的;当这爱是相互和互惠的,或说配偶双方都从对方那里表达并接受这爱时,他们就享有天堂的幸福。我还听说,心智的结合具有这种性质:这种相互和互惠性就存在于他们生命的每一个细节中,也就是存在于他们情感的每一个部分和思维的每一个部分中。我被告知,这就是为何主规定,妻子应是属于意愿的对良善的情感,而丈夫应是属于理解力的对真理的思维;还规定,诸如意愿与理解力之间,以及这些的每一个部分与一个拥有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的人之间的那种婚姻,应来自这种情感和思维。
549.天使的状态是这样:每个人都将自己的幸福快乐传给他人。因为来世有对一切情感和思维的一种交流和敏锐感知,以便每个人都将自己的喜乐传给所有人,所有人的喜乐传给每个人,这本质上使得每个人可以说都是所有人的中心。这就是天堂的形式。因此,构成主国度的人越多,幸福就越大,因为这幸福会随着人数增加而增长,这就是为何天堂的幸福难以形容。当每个人都爱他人胜过自己时,这种全体与个体,并个体与全体的交流就会存在。但如果谁都希望自己比别人好,自我之爱就会掌权。而自我之爱除了自我概念外,不会与他人分享自己的任何东西,而自我概念是极其肮脏的。一旦自我概念被察觉,这个人就立刻被逐出并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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