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733

2733.有一次,一

2733.有一次,一些灵人以活在肉身期间通过练习所获得的一种绝技攻击我。他们通过一种相当柔和的波浪状流注如此行,这种流注类似正直灵人通常所用的那种流注。但我能察觉有旨在迷惑和欺骗我的伎俩和诡计存在于这流注里面。最后,我与其中一个灵人交谈;被告知,这个灵人在世时曾是军队的指挥官。我发现他的思维观念包含某种好色的东西在里面,于是便用灵人的语言与他谈论婚姻。灵人的语言用代表来说明,并在一瞬间充分表达出一个人的感觉、观点和许多东西。
他说,活在肉身期间,他没有把通奸当回事。我蒙允许告诉他,一切通奸都是难以启齿的可怕邪恶;即便对通奸者来说,由于他们在其中感受到的快感和由此产生的说服,通奸看上去不是这样,事实上似乎完全合情合理。我说,他从以下事实也可以知道这一点,即:婚姻是人类的苗床,因而也是天国的苗床,所以决不可遭到侵犯,而是被守为圣。我继续说,他从他应当知道的事实也能认识到,通奸是难以启齿的,即:现在他在来世,处于一种感知的状态,应该意识到婚姻之爱是从主那里通过天堂降下来的;它如同父母一样生出相爱,也就是天堂的根基。他还可以从这一事实知道这一点,即:通奸者一靠近天上的社群,就能意识到自己的恶臭,并从那里冲向地狱。至少他能看到,侵犯婚姻就是违反神性律法,也违反所有地方的民法,还违反真正的理性之光,因为它违反神性和人类的秩序,更不用说其它许多考虑了。
但他回答说,活在肉身期间,他从来不知道这些事,也从来没有思想过它们。他想推理他所听到的是否正确;但我告诉他,在来世,真理没有推理的余地,因为推理会支持一个人的快乐,因而支持他的虚假和邪恶。我继续告诉他,首先,他应当思想我所说的这些话,因为它们都是真的。最起码,他应当基于世上广为人知的原则,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来思考。我问他,你也曾像所有刚结婚的人那样爱着自己的妻子;如果有人像你引诱他人那样引诱她,难道你不会对此感到极其愤怒,并出于这种愤怒表达对一切通奸行为的憎恶吗?作为一个具有杰出天赋的男人,难道你不会比其他人更确认反对通奸,甚至咒诅它下地狱吗?因此,他是可以基于自己的经历自主判断的。

属天的奥秘 #10131

10131.“这就是

10131.“这就是你每天所要献在坛上的”表在天堂和教会中,总体上涉及对主的接受之物。这从“这就是你每天所要献在坛上的”的含义清楚可知,“这就是你每天所要献在坛上的”是指在天堂中,总体上涉及对主的接受之物。因为“坛”表示天堂里的主之神性(参看10129节),因而也指对祂的接受;而“这就是你所要献在坛上的”表示总体上涉及它之物。因为接下来的话论及要每天献上的羔羊燔祭,这些供物代表总体上涉及对主的接受之物。“羔羊”表示纯真之良善,纯真之良善是唯一接受主的东西,因为没有纯真之良善,对主的爱是不可能存在的,对邻之仁,以及凡含有生命在里面的信也是不可能存在的,总体上凡含有神性之物在里面的良善同样不可能存在(参看10021节提到的地方)。这就是为何“这就是你每天所要献在坛上的”表示在天堂和教会中,总体上涉及对主的接受之物。当说到“天堂”时,也是指教会,因为主在地上的天堂就是教会;教会在谁里面,天堂也在谁里面;因为主在他里面;主在哪里,天堂就在哪里。此外,教会与天堂构成一体,因为它们联结在一起,不可分割,彼此依赖。将它们联结在一起的,是圣言;圣言有主在里面,主就是圣言(约翰福音1:1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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