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33.有一次,一些灵人以活在肉身期间通过练习所获得的一种绝技攻击我。他们通过一种相当柔和的波浪状流注如此行,这种流注类似正直灵人通常所用的那种流注。但我能察觉有旨在迷惑和欺骗我的伎俩和诡计存在于这流注里面。最后,我与其中一个灵人交谈;被告知,这个灵人在世时曾是军队的指挥官。我发现他的思维观念包含某种好色的东西在里面,于是便用灵人的语言与他谈论婚姻。灵人的语言用代表来说明,并在一瞬间充分表达出一个人的感觉、观点和许多东西。
他说,活在肉身期间,他没有把通奸当回事。我蒙允许告诉他,一切通奸都是难以启齿的可怕邪恶;即便对通奸者来说,由于他们在其中感受到的快感和由此产生的说服,通奸看上去不是这样,事实上似乎完全合情合理。我说,他从以下事实也可以知道这一点,即:婚姻是人类的苗床,因而也是天国的苗床,所以决不可遭到侵犯,而是被守为圣。我继续说,他从他应当知道的事实也能认识到,通奸是难以启齿的,即:现在他在来世,处于一种感知的状态,应该意识到婚姻之爱是从主那里通过天堂降下来的;它如同父母一样生出相爱,也就是天堂的根基。他还可以从这一事实知道这一点,即:通奸者一靠近天上的社群,就能意识到自己的恶臭,并从那里冲向地狱。至少他能看到,侵犯婚姻就是违反神性律法,也违反所有地方的民法,还违反真正的理性之光,因为它违反神性和人类的秩序,更不用说其它许多考虑了。
但他回答说,活在肉身期间,他从来不知道这些事,也从来没有思想过它们。他想推理他所听到的是否正确;但我告诉他,在来世,真理没有推理的余地,因为推理会支持一个人的快乐,因而支持他的虚假和邪恶。我继续告诉他,首先,他应当思想我所说的这些话,因为它们都是真的。最起码,他应当基于世上广为人知的原则,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来思考。我问他,你也曾像所有刚结婚的人那样爱着自己的妻子;如果有人像你引诱他人那样引诱她,难道你不会对此感到极其愤怒,并出于这种愤怒表达对一切通奸行为的憎恶吗?作为一个具有杰出天赋的男人,难道你不会比其他人更确认反对通奸,甚至咒诅它下地狱吗?因此,他是可以基于自己的经历自主判断的。
7437.“看哪,他出来到水边”表他们又出于这些邪恶思想虚假。这从“出来”和“水”的含义清楚可知。“出来”是指从邪恶到虚假的思维,事实上,当那些沉浸于邪恶的人出于这些邪恶思想虚假时,经上就说他们“出来”,因为邪恶属于意愿,故是至内在的,而虚假属于理解力、因而属于思维,故在它的外边;这就是“出来”在灵义上所表示的,它还表示从邪恶的意愿发出的邪恶行为,如马可福音(7:21-23)所述。“水”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参看739, 790, 2702, 3058, 3424, 4676, 5668节),法老要出来所到的埃及河的水表示虚假(7307节)。
至于从邪恶到虚假的思维,要知道,那些沉浸于邪恶之人的思维只能从这些邪恶行进到虚假,因为邪恶是他们所意愿,因而所爱的,而虚假是他们所思想,因而所信的。事实上,人所意愿的,他就喜爱;他所喜爱的,他也支持和保卫。邪恶若不通过虚假,就无法得到支持和保卫;故在圣言中,经上将邪恶比作一座城,将虚假比作城周围的城墙。那些沉浸于邪恶之人的思维之所以行进到他们用来保卫邪恶的虚假,是因为邪恶才是他们生命的真正快乐,这些快乐如此之大,以致它们构成其生命本身。因此,当他们从别人那里获知这些邪恶确是邪恶时,为防止它们被视为邪恶,他们就想出虚假,用来使人们相信,这些邪恶并非邪恶。邪恶若不敢通过虚假显现,就会藏在内层,也不显露自己,除非对法律,或对丧失为谋利、获得重要地位所需要的名声的惧怕不复存在之时;当这些惧怕不复存在时,邪恶要么以诡诈的形式,要么以公开的敌对爆发出来。
由此可见,那些沉浸于邪恶之人的思维只能从邪恶行进到虚假。那些处于良善状态的人也是这种情况,他们的思维只能从良善到真理。因为良善和真理是联结在一起的,邪恶和虚假也联结在一起,并且各都联结得如此彻底,以致知道某人处于良善的人,就能知道他处于其良善的真理;还知道沉浸于邪恶的人也会陷入其邪恶的虚假;他陷入虚假的程度,取决于他进行推理和败坏的能力,也取决于他害怕丧失为了利益和地位所需的名声到什么程度,以及他想要多少作恶的自由。说来奇怪,在利用虚假保卫邪恶一段时间后,这些人最终说服自己相信邪恶就是良善,虚假就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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