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733

2733.有一次,一

2733.有一次,一些灵人以活在肉身期间通过练习所获得的一种绝技攻击我。他们通过一种相当柔和的波浪状流注如此行,这种流注类似正直灵人通常所用的那种流注。但我能察觉有旨在迷惑和欺骗我的伎俩和诡计存在于这流注里面。最后,我与其中一个灵人交谈;被告知,这个灵人在世时曾是军队的指挥官。我发现他的思维观念包含某种好色的东西在里面,于是便用灵人的语言与他谈论婚姻。灵人的语言用代表来说明,并在一瞬间充分表达出一个人的感觉、观点和许多东西。
他说,活在肉身期间,他没有把通奸当回事。我蒙允许告诉他,一切通奸都是难以启齿的可怕邪恶;即便对通奸者来说,由于他们在其中感受到的快感和由此产生的说服,通奸看上去不是这样,事实上似乎完全合情合理。我说,他从以下事实也可以知道这一点,即:婚姻是人类的苗床,因而也是天国的苗床,所以决不可遭到侵犯,而是被守为圣。我继续说,他从他应当知道的事实也能认识到,通奸是难以启齿的,即:现在他在来世,处于一种感知的状态,应该意识到婚姻之爱是从主那里通过天堂降下来的;它如同父母一样生出相爱,也就是天堂的根基。他还可以从这一事实知道这一点,即:通奸者一靠近天上的社群,就能意识到自己的恶臭,并从那里冲向地狱。至少他能看到,侵犯婚姻就是违反神性律法,也违反所有地方的民法,还违反真正的理性之光,因为它违反神性和人类的秩序,更不用说其它许多考虑了。
但他回答说,活在肉身期间,他从来不知道这些事,也从来没有思想过它们。他想推理他所听到的是否正确;但我告诉他,在来世,真理没有推理的余地,因为推理会支持一个人的快乐,因而支持他的虚假和邪恶。我继续告诉他,首先,他应当思想我所说的这些话,因为它们都是真的。最起码,他应当基于世上广为人知的原则,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来思考。我问他,你也曾像所有刚结婚的人那样爱着自己的妻子;如果有人像你引诱他人那样引诱她,难道你不会对此感到极其愤怒,并出于这种愤怒表达对一切通奸行为的憎恶吗?作为一个具有杰出天赋的男人,难道你不会比其他人更确认反对通奸,甚至咒诅它下地狱吗?因此,他是可以基于自己的经历自主判断的。

属天的奥秘 #865

865.“他放出一只

865.“他放出一只乌鸦,乌鸦出去,飞来飞去”表示虚假仍制造麻烦。这从接下来所论述的“乌鸦”和“飞来飞去”的含义清楚可知。此处描述的是要重生的人经历试探后的第二个状态,这时,信之真理像第一缕微光那样开始出现。这是一种虚假不断制造麻烦的状态,所以它类似于朦胧的夜色仍挥之不去时的曙光。故这种状态在此用“乌鸦”来表示。与属灵人同住的虚假,尤其在他重生之前,就像一片片厚厚的乌云。原因在于,他若不藉着圣言所揭示的事物,就不能知道任何信之真理;而圣言是以一种概括性的方式来阐述一切事物的;概述无非是片片云朵,因为每一个概述都包含成千上万个个体概念,而每个个体概念又包含成千上万个细节。构成个体概念的细节,就是那照亮概述的。这些从未揭示给人类,因为它们既无法描述,也无法理解,因而既不能被承认,也不能被相信。事实上,它们与支配人,并且人不会轻易同意被摧毁的感官幻觉相反。
属天人则完全不同,他从主获得感知,因为个体概念和这些概念的细节能被植入他。例如:真正的婚姻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妻子的婚姻;这种婚姻代表了天上的婚姻,所以天上的幸福能在这样的婚姻中,但永远不可能在一个男人与数个妻子的婚姻中。属灵人从主的圣言知道这一点,默认它,从而获得一种良心,这种良心指示娶数个妻子是一种罪。但他的认识仅止于此。然而,属天人却感知到确认这一点的成千上万个细节,以致他一想到娶多个妻子,就不寒而栗。由于属灵人只知道大概,并且他的良心由这些大概知识形成,还由于圣言的概述适应感官幻觉,所以显而易见,无法被驱散的无数虚假会附着在他们身上,慢慢钻进去。这些虚假在此用“乌鸦出去,飞来飞去”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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