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733

2733.有一次,一

2733.有一次,一些灵人以活在肉身期间通过练习所获得的一种绝技攻击我。他们通过一种相当柔和的波浪状流注如此行,这种流注类似正直灵人通常所用的那种流注。但我能察觉有旨在迷惑和欺骗我的伎俩和诡计存在于这流注里面。最后,我与其中一个灵人交谈;被告知,这个灵人在世时曾是军队的指挥官。我发现他的思维观念包含某种好色的东西在里面,于是便用灵人的语言与他谈论婚姻。灵人的语言用代表来说明,并在一瞬间充分表达出一个人的感觉、观点和许多东西。
他说,活在肉身期间,他没有把通奸当回事。我蒙允许告诉他,一切通奸都是难以启齿的可怕邪恶;即便对通奸者来说,由于他们在其中感受到的快感和由此产生的说服,通奸看上去不是这样,事实上似乎完全合情合理。我说,他从以下事实也可以知道这一点,即:婚姻是人类的苗床,因而也是天国的苗床,所以决不可遭到侵犯,而是被守为圣。我继续说,他从他应当知道的事实也能认识到,通奸是难以启齿的,即:现在他在来世,处于一种感知的状态,应该意识到婚姻之爱是从主那里通过天堂降下来的;它如同父母一样生出相爱,也就是天堂的根基。他还可以从这一事实知道这一点,即:通奸者一靠近天上的社群,就能意识到自己的恶臭,并从那里冲向地狱。至少他能看到,侵犯婚姻就是违反神性律法,也违反所有地方的民法,还违反真正的理性之光,因为它违反神性和人类的秩序,更不用说其它许多考虑了。
但他回答说,活在肉身期间,他从来不知道这些事,也从来没有思想过它们。他想推理他所听到的是否正确;但我告诉他,在来世,真理没有推理的余地,因为推理会支持一个人的快乐,因而支持他的虚假和邪恶。我继续告诉他,首先,他应当思想我所说的这些话,因为它们都是真的。最起码,他应当基于世上广为人知的原则,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来思考。我问他,你也曾像所有刚结婚的人那样爱着自己的妻子;如果有人像你引诱他人那样引诱她,难道你不会对此感到极其愤怒,并出于这种愤怒表达对一切通奸行为的憎恶吗?作为一个具有杰出天赋的男人,难道你不会比其他人更确认反对通奸,甚至咒诅它下地狱吗?因此,他是可以基于自己的经历自主判断的。

属天的奥秘 #9195

9195.出埃及记2

9195.出埃及记22:20-23.不可苦待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不可苦待任何寡妇或孤儿。若真的苦待他,他向我苦苦哀求,我必听他的呼求。我的怒气要燃烧,我要用剑杀你们;你们的妻子要成为寡妇,你们的儿子要成为孤儿。
  “不可苦待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表那些想要在信之真理和良善上接受教导的人必不受教义虚假或生活邪恶的侵扰。“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表当被来自地狱的人侵扰时,他们受到保护,免受虚假和邪恶的伤害。“任何寡妇”表那些拥有没有真理的良善,却渴望真理的人。“或孤儿”表那些拥有真理,但还没有良善,却渴望良善的人。“不可苦待”表不可欺诈他们。“若真的苦待他”表如果欺诈他们。“他向我苦苦哀求”表祈求主的帮助。“我必听他的呼求”表他们要接受帮助。“我的怒气要燃烧”表那些如此行之人的状态。“我要用剑杀你们”表他们通过虚假剥夺自己的良善和真理。“你们的妻子要成为寡妇”表与他们同在的良善会消亡。“你们的儿子要成为孤儿”表同时真理也会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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