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33.有一次,一些灵人以活在肉身期间通过练习所获得的一种绝技攻击我。他们通过一种相当柔和的波浪状流注如此行,这种流注类似正直灵人通常所用的那种流注。但我能察觉有旨在迷惑和欺骗我的伎俩和诡计存在于这流注里面。最后,我与其中一个灵人交谈;被告知,这个灵人在世时曾是军队的指挥官。我发现他的思维观念包含某种好色的东西在里面,于是便用灵人的语言与他谈论婚姻。灵人的语言用代表来说明,并在一瞬间充分表达出一个人的感觉、观点和许多东西。
他说,活在肉身期间,他没有把通奸当回事。我蒙允许告诉他,一切通奸都是难以启齿的可怕邪恶;即便对通奸者来说,由于他们在其中感受到的快感和由此产生的说服,通奸看上去不是这样,事实上似乎完全合情合理。我说,他从以下事实也可以知道这一点,即:婚姻是人类的苗床,因而也是天国的苗床,所以决不可遭到侵犯,而是被守为圣。我继续说,他从他应当知道的事实也能认识到,通奸是难以启齿的,即:现在他在来世,处于一种感知的状态,应该意识到婚姻之爱是从主那里通过天堂降下来的;它如同父母一样生出相爱,也就是天堂的根基。他还可以从这一事实知道这一点,即:通奸者一靠近天上的社群,就能意识到自己的恶臭,并从那里冲向地狱。至少他能看到,侵犯婚姻就是违反神性律法,也违反所有地方的民法,还违反真正的理性之光,因为它违反神性和人类的秩序,更不用说其它许多考虑了。
但他回答说,活在肉身期间,他从来不知道这些事,也从来没有思想过它们。他想推理他所听到的是否正确;但我告诉他,在来世,真理没有推理的余地,因为推理会支持一个人的快乐,因而支持他的虚假和邪恶。我继续告诉他,首先,他应当思想我所说的这些话,因为它们都是真的。最起码,他应当基于世上广为人知的原则,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来思考。我问他,你也曾像所有刚结婚的人那样爱着自己的妻子;如果有人像你引诱他人那样引诱她,难道你不会对此感到极其愤怒,并出于这种愤怒表达对一切通奸行为的憎恶吗?作为一个具有杰出天赋的男人,难道你不会比其他人更确认反对通奸,甚至咒诅它下地狱吗?因此,他是可以基于自己的经历自主判断的。
40.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于是,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他们说,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一看到这太阳,他们说,这不是主神,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与此同时,灵人继续彼此交谈,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这时,太阳忽然又出现了,主就在它中间,被太阳的光环围绕。一看到这一幕,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并沉了下去。这时,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这些灵人为人时,曾在世上看到过祂。他们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这是主自己;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然后,主还从那太阳出来,向木星灵显现;他们大声宣称,这是主自己;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主是天堂的太阳,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AC 1053, 3636, 4060)。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在那里,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AC 1521, 1529-1531, 1837, 4696)。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AC 4321, 7078)。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C 2495, 4060, 7083)。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这黑暗不是在前面,而是在后面,与天堂太阳,也就是主相对立(AC 9755)。
4415.新来的灵魂,或见习期的灵人,也就是说,肉身死后几天进入来世的人,发现来世竟然有光,都万分惊讶,因为他们带有无知的观念,即:除了太阳和物质火焰外,光再无其它源头。他们更不知道还有给理解力带来光明的光,因为他们活在肉身时并没有发现这一点;甚至不知道这光赋予思考的能力,并通过流入凭尘世之光存在的形式而展现理解力所看到的一切事物。这些见习期的灵人若为善人,就被提入天上的社群,以接受教导,并从一个社群转到另一个社群,以便他们能通过亲身经历认识到来世是有光的,并且这光比世上所能发出的还要强烈;与此同时,他们还会发现,他们在那里所居之光的量决定了聪明的程度。有些人被提入天堂之光,从那里与我说话,坦承他们从来不相信竟有这种事,相比之下,尘世之光就是黑暗。他们还从那光透过我的眼睛观看尘世之光,发现尘世之光无非是乌云,并心怀怜悯地说,这就是世人所在的光或黑暗。由此可见为何在圣言中,天上的天使被称为“光明天使”;以及对世人来说,主就是光,因而是生命(约翰福音1:1-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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