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40.真正的婚姻之爱只有在两个配偶之间,也就是一夫一妻的婚姻中才有可能。当一个人同时与多人结婚时,这爱是绝无可能的,因为婚姻之爱是相互和互惠的,一方的生命就住在另一方的生命里面,反之亦然,所以他们类似一个人。这样一种合一只有在两个人之间才有可能,在多人之间是不可能的;多人会撒裂这爱。上古教会成员是属天的,像天使那样感知良善和真理,每个男人都只有一位妻子。他们说,与一位妻子在一起,他们就感受到天上的快乐和幸福;仅仅提到娶多个妻子,就让他们不寒而栗,因为如前所述(2728-2729, 2731节),一夫一妻的婚姻是从具有这种性质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天上的婚姻那里降下来的,这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没有读过吗?那起初造他们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他们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所结合的,人不可分开。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这话不是人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马太福音19:3-12)
3868.“她又怀孕生子”表从外在之物到更内在之物的属灵孕育和生产。这从前面所述(3860节)清楚可知,那里有同样的话。当从作为认知属性的记忆知识向着意愿,或从属灵的角度来说,从为信之真理的真理向着仁爱发展时,可以说就是从外之物向着更内在之物发展。因为认知从意愿发出,并给予意愿某种可见形式;信也以同样的方式从仁发出,并给予仁某种外在形式。由此明显可知,认知是意愿的外在显现,信是仁的外在显现。或也可说,意愿是认知的内在实质,仁是信的内在实质。因此,从外在之物向更内在之物发展就是从认知中的信向意愿中的信发展,因而从信向仁发展。仁由“利未”来代表,如下文所述。
要知道,当区别于仁时,信这个词用来表示真理,如信之真理,或包含在名为使徒信经的信仰告白中的那类真理。这种用法符合这个词在教会中所具有的普遍意义,因为拥有对真理的信被认为是救恩经由其所出之信。少有人知道,信是信靠和信心,这些人当中更少有人知道,信靠或信心源于仁,并且不可能存在于没有仁爱生活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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