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42.有些人拥有某种类似婚姻之爱的东西;而事实上,如果这些人不爱良善和真理,这种东西并不是真正的婚姻之爱;它是一种看似婚姻之爱的爱,却是为了爱世界或爱自己,也就是说,为了他们可以在家里被人伺候,或保持稳定,生活安逸,在生病和年老时得到照顾,或为了照顾他们所爱的孩子。对有些人来说,婚姻之爱的这种表象被强加给他们,是出于对他们的配偶、名声,或恶果的惧怕;对有些人来说,是出于淫乱的爱,或说是不洁的情欲制造了这种表象。它在初期模仿婚姻之爱,因为那时,他们表现出某种类似纯真的东西,像小孩子那样一起玩耍,并感受到类似一点天堂喜乐的喜乐。但随着时间推移,他们不像享有婚姻之爱的配偶那样联结得越来越紧密,而是逐渐疏远。婚姻之爱在配偶双方身上也是不同的,可能多少存在于这个配偶身上,在另一个配偶身上则很少,或没有。由于这种不同,这爱对一方来说可能是天堂,而对另一方来说可能是地狱。在这方面,情感和接受是决定性因素,或说一个人对它的情感和接受它的方式决定了它是什么。
4524.由于存在于这个世界和自然系统中的每一个事物都从先于它自己的某种事物产生,并不断产生,也就是持续存在,故可知,它从一个高于自然系统的世界产生并持续存在,这个世界就被称为灵界。并且,由于为让它们能持续存在或不断产生,与这个世界的一个持续联系必须存在,故可知,存在于自然界、因而存在于人里面的更纯粹、更内在之物皆源于这个世界;而且更纯粹、更内在的事物就是诸如能接受这个流注的那类形式。但由于生命只能有一个源头,就像在自然界中,光与热只有一个源头那样,故显而易见,生命的一切皆来源于主,也就是那生命的首要源头。既然如此,那么可知,存在于灵界中的每一个事物都对应于祂,因而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也对应于祂;因为人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微型灵界。因此,属灵人也是主的一个形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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