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47.由于所有通奸都违背婚姻之爱,所以通奸者不能与天上的天使共存。他们不能与天上的天使共存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们里面有违背良善和真理的东西,因此他们不在天上的婚姻中。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们对婚姻只有污秽的观念。仅仅提到婚姻,或一想到婚姻,情欲、淫秽、甚至难以启齿的东西就立刻涌入他们的脑海。同样,当天使谈论良善和真理时,通奸者就会思想反面。死后,人会保留他在世上所拥有的那种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思维。通奸者渴望毁灭社会;其中有许多人是很残忍的(参看824节),因而从心里反对仁爱和怜悯;他们对别人幸灾乐祸,渴望夺走每个人的东西,并且只要敢,就实际做出来。他们的快乐就是破坏友谊、制造敌意。至于他们的宗教信仰,他们声称,他们承认宇宙的创造者,也承认圣治,但只承认普遍的圣治。他们还声称相信救恩从信而来,不承认他们会比其他人更糟糕。但当被检查他们心里是什么样时(这种事在来世发生),他们甚至不相信自己所说所做的事;不相信宇宙的创造者,反而相信大自然;不相信普遍圣治,确切地说,根本不相信圣治;他们完全不思想信仰。这一切都是如此,因为所有通奸都完全违背良善和真理。谁都能自己判断出,这种人怎么可能进入天堂。
9546.“不断朝我的脸”表由此主与从祂的怜悯流出的平安和天上喜乐的同在。这从“耶和华或主的脸”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或主的脸”是指神性之爱或怜悯的一切赐福或事物,如纯真、平安、喜乐,因而与那些接受它们的人同在的天堂本身。因为“脸”当论及世人和天使时,表示内层,就是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属性,因而爱和由此而来的信的属性(参看1999, 2434, 3527, 3573, 4066, 4796, 4798, 5102, 5165, 5168, 5585, 5592, 6604, 6848, 6849, 9306节)。由此可见“脸”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表示神性之爱或怜悯的事物,因而表示一切属天良善(222, 223, 5585, 930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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