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48.有些灵人在世上过着通奸的生活,他们来与我交谈。我感觉他们在来世时间不长,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他们以为自己仍在世上,因为他们被夺去了反思自己在哪里的能力。我被允许告诉他们,他们在来世;但他们很快就忘了,打听哪里能找到能让他们钻进去的房子。我问他们是否尊重属灵美德,也就是说,是否尊重被这类诱惑破坏的婚姻之爱。我告诉他们,这种事违背天堂秩序。但他们对此毫不理会,甚至不明白我在说什么。我继续问他们是否害怕法律和法律制裁;但他们藐视这些东西。只有当我说,恐怕他们会被家仆用棍子狠狠打一顿时,他们才有点害怕。后来,我能感知到他们的思维,因为在来世,思维都是与每个人共享的。通奸者的思维如此肮脏、下流,以至于一个好人不禁感到惊恐。然而,在来世,这些思维,包括每一个细节,都会暴露在灵人和天使面前。由此清楚可知,这种人不能在天堂生活。
1054.“我看见它”表示他是能重生的那种。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看见”某人表示知道他是什么样,或说知道他的性质。因为主自永恒就知道所有人,没有必要去看任何人是什么样。当人是能重生的那种时,经上就会说主“看见”他,也说主向他“仰脸”。但当他不能重生时,经上就不说主看见他,或向他仰脸,而是说主向他“转眼或掩面”,尽管转离的不是主,而是人。因此,14节论述了整个人类,其中许多人是无法重生的;在这一节,经上没有说“我”看见云中之弓的时候,而是说“弓必现在云中”的时候。这适用于主“看见”,如同适用于祂“记念”一样;“记念”在内义上表示怜悯(对此,参看840, 1049; 以及6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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