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48.有些灵人在世上过着通奸的生活,他们来与我交谈。我感觉他们在来世时间不长,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他们以为自己仍在世上,因为他们被夺去了反思自己在哪里的能力。我被允许告诉他们,他们在来世;但他们很快就忘了,打听哪里能找到能让他们钻进去的房子。我问他们是否尊重属灵美德,也就是说,是否尊重被这类诱惑破坏的婚姻之爱。我告诉他们,这种事违背天堂秩序。但他们对此毫不理会,甚至不明白我在说什么。我继续问他们是否害怕法律和法律制裁;但他们藐视这些东西。只有当我说,恐怕他们会被家仆用棍子狠狠打一顿时,他们才有点害怕。后来,我能感知到他们的思维,因为在来世,思维都是与每个人共享的。通奸者的思维如此肮脏、下流,以至于一个好人不禁感到惊恐。然而,在来世,这些思维,包括每一个细节,都会暴露在灵人和天使面前。由此清楚可知,这种人不能在天堂生活。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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