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760

序 言 (注:拉

序 言
(注:拉丁文第三卷)
那些只停留于字义,不从圣言里解释它的其它经文中寻找内义的人受了何等大的迷惑,从大量异端邪说的存在很清楚地看出来,其中每个异端邪说都从圣言的字义来证明自己的信条。这从疯狂和地狱般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基于主对彼得所说的话而制造的大异端看得尤其清楚:
我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6:15-19)
严守字义的人以为这些话是指着彼得这个人说的,如此大的权柄被赐给了他。尽管他们十分清楚,彼得只是一个极为简单的人,从来没有行使过这种权柄,并且行使这种权柄将是对神性的攻击。即便如此,疯狂和地狱般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仍促使他们为自己篡夺地上和天上的这种权柄,让自己成为神。因此,他们根据字义来解释这段经文,并为自己的解释激烈辩护。而事实上,这些话的内义是,拥有这种权柄的,是对主的信本身,然而也不是信,而是作为信之源头的主;对主的信本身只存在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里面。在对“彼得”所说的这些话中,“磐石”表示那信,如在圣言的其它所有地方一样。教会正是建造在那信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也正是那信拥有天国的钥匙,它关闭天堂,以防止邪恶和虚假进入,并向良善和真理打开天堂。这就是这些话的内义。
十二使徒和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一样,都只代表这信的各个方面(577, 2089, 2129, 2130e节)。彼得代表信本身,雅各代表仁,约翰代表仁之良善(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他们的代表类似代表性的犹太和以色列教会中,雅各头三个儿子流便、西缅和利未的代表,这从圣言中的上千处经文清楚看出来。正因彼得代表信,所以上述这些话是对他说的。由此明显可知,那些照字面解释一切的人把自己和同他们在一起的其他人拽入何等的黑暗,如那些如此解释对彼得所说的这些话,利用它们从主那里夺走拯救人类的权柄,并为自己篡夺它的人所行的。
第二十二章
2760.约翰在启示录如此描述内义上的圣言: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是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凭借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段描述的每个部分都体现了什么。显然,它们各自都是代表,并具有一个灵义,如:“天开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是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骑白马的是圣言,祂就是系圣言的主,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对每句话的解释明显可知,此处描述的是内义上的圣言。“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只在天堂,并被那些天堂向他们打开,也就是处于对主之爱和源于这爱的对主之信的人看见。“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内层方面的圣言的理解。下文表明,“白马”具有这种代表和意义。“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和系圣言的主,这是显而易见的。祂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祂的眼睛是火焰”表示因从祂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良善而发光的神性真理。“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的一切事物。“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明白圣言在内义上的本质。“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对内层上的圣言拥有一种理解的人。“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爱和源于爱的信存在于这些人里面。“在祂衣服和大腿上写着的名”表示真理和良善。从启示录的这几节经文和上下文明显可知,大约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内义将被打开。这一章(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在这末期会发生什么。

属天的奥秘 #9349

9349.20-23

9349.20-23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从西乃山上所颁布的律法、典章和律例;并且已经说明它们在内义上包含什么,因而在天堂是如何被理解的;也就是说,它们不是照字义,而是照并未显现在文字中,但仍在文字中的灵义来理解的。人若不知道这事是怎么回事,可能以为这会使得圣言的字义显得无足轻重,因为它在天堂不被关注。但是,要知道,圣言的字义绝不会由此显得无足轻重,相反会得到确认、强化;并且每句话都从它里面的灵义获得分量,变得神圣;因为字义是灵义赖以存在的基础和支撑,并与灵义直接联结,且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致就圣言的文字而言,甚至连一点一画也无不包含神圣和神性之物在里面,正如主在下列经文中所说的: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律法”就是圣言(参看6752, 7462节)。
  因此,按照主的神性治理,自圣言被写成之时起,圣言,尤其旧约圣言,其一点一画一直保存下来。我从天上被指示,在圣言中,不仅每句话,而且每个字,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甚至原文中一个字的一点一画都含有至内层天堂的天使所能感知的某种神圣之物。我可以肯定地说事实的确如此;不过,我知道这会超出想象。由此明显可知,教会的外在仪式代表主,以及天堂和教会的内在事物,这些内在事物始于主,是旧约圣言论述的主题;这些仪式大部分的确已经被废除,但圣言仍保持在它的神性圣洁中;因为如前所述,其中的一切细节仍含有神圣的神性事物在里面;当阅读圣言时,这些事物在天堂就被感知到。事实上,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含有一个神圣的内在,也就是它的内义,或说它的天上神性意义。这层意义是圣言的灵魂;它是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本身,因而就是主自己。
  由此可见主从西乃山上所颁布,并包含在20-23章中,一直在被解释的律法、典章和律例是何情形。也就是说,其中的每一条规定都是神圣的,因为它的内在形式是神圣的。然而,就作为一个内在教会的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其中有些已经被废除了;有些具有这样的性质: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它们;有些则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即使如此,那些就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和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以及那些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都凭其内在的神圣内容而同等神圣;因为整部圣言内在都是神性。这内在的神圣内容就是内义所教导的,和仁与信的教义所教导的基督教会的内在事物是一样的。
  为使这一切更容易理解,我们以上述章节所论述的律法、典章和律例为例来说明。必须完全被遵守和执行的规定,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3-5, 7, 8, 12-17, 23; 21:12, 14, 15, 20; 22:18-20, 28;23:1-3, 6-8, 24-25, 32)中的那些。教会若愿意,可能会用到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10; 21:18, 19, 22, 23, 24, 25, 33, 34, 35, 36, 37; 22: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6, 20, 21, 22, 24, 25, 26, 30; 23:4, 5, 9, 12, 13, 14, 15, 16, 33)中的那些。而就当今教会的通常做法而言,已经被废除的,就是包含在这些经文(出埃及记20:21, 22, 23; 21:2, 3, 4, 5, 6, 7, 8, 9, 10, 11, 16, 21, 26, 27, 28, 29, 31, 32;22:14, 28, 29; 23:10, 11, 17, 18, 19)中的那些。不过,如前所述,后者和前同等神圣,也就是说,是同样的神性圣言。
  主愿意在我们地球,而不在别的星球上出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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