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769

2769.“对他说,

2769.“对他说,亚伯拉罕”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和“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说”是指感知(参看1898, 1919, 2080, 2619节);“亚伯拉罕”是指主。这种感知来自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即:经上用的是“神”这个名,而不是“耶和华”。因为在圣言中,凡论述真理的地方,经上都用“神”这个名;凡论述良善的地方,经上都用“耶和华”这个名(参看2586节)。这解释了为何在本节和接下来的几节,直至11节,经上用的是“神”这个名,因为这几节论述的主题是试探;而在11节和随后几节,经上用的是“耶和华”这个名,因为这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释放。一切试探和定罪都来自真理,或说真理是它们的源头;而一切释放和拯救都来自良善,或说良善是它们的源头。真理定人的罪,良善拯救人(参看1685, 2258, 2335节)。

属天的奥秘 #2798

2798.“亚伯拉罕

2798.“亚伯拉罕取了燔祭的柴”表示公义的功德。这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2784节)清楚可知,因而无需进一步解释。
2798a.“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表示它,即公义的功德,与神性理性联合。这从“以撒”的代表和“放在以撒身上”的含义清楚可知:“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如前面频繁所述;“放在以撒身上”是指联合它。以撒被称为“他儿子”,是因为主的神性人身不仅从耶和华成孕,还从耶和华而生。从主的圣言清楚可知,主从耶和华成孕;这就是为何祂在许多地方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神的儿子”,“父的独生子”(马太福音2:15; 3:16-17; 16:13-17; 17:5; 27:43, 54; 马可福音1:10; 9:7, 9; 14:61-62; 路加福音1:31-32, 35; 3:21-22; 9:35; 10:22; 约翰福音1:14, 18, 50; 3:13, 16-18; 5:20-27; 6:69; 9:34-35, 38; 10:35-36; 20:30-31);在其它许多地方,祂称耶和华为祂的“父”。
从圣言还清楚可知,祂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然而却和其他任何人一样出生。当祂再次出生,换句话说,变成神性时,就生命的真正存在而言,这是来自住在祂里面,并且就是祂自己的耶和华。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的合一是一个相互和互惠的过程,以便祂将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并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参看1921, 1999, 2004, 2005, 2018, 2025, 2083, 2508, 2523, 2618, 2628, 2632, 2728, 2729节)。由此清楚可知,主用自己的能力在自己里面将人性变成神性,并在这个过程中变成公义。当主经历最内在的试探时,与神性理性联合的,是公义的功德;神性理性就是那时祂争战所用的武器,并且恶魔也正是与这神性理性争战,直到祂也荣耀了该理性。这些就是“亚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它们也是当这些话被阅读时,天使所感知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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