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74.“以撒”表示该理性的性质,即:它是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或说与真理结合的良善,并与良善结合的真理,这就是存在于主的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婚姻。这从给以撒所起的名清楚可知(参看创世记21:6-7;2638-2644节)。
3222.此外,各种爱及其情感由火焰来代表,这些火焰具有无法描述的多样性。而真理由光和对光的无数调整来代表。由此可见为何在圣言中,“火焰”表示出于爱所行的良善,而“光”表示通向信的真理。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