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74.“以撒”表示该理性的性质,即:它是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或说与真理结合的良善,并与良善结合的真理,这就是存在于主的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婚姻。这从给以撒所起的名清楚可知(参看创世记21:6-7;2638-2644节)。
6830.“就是何烈山”表它的品质,即显现的神之爱的良善的品质。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当加上名字时,它们就暗示了所论述的事物的品质。“何烈山”所暗示的品质从那里所看到的东西,即从荆棘中间的火焰明显可知;也就是说,它的本质是透过神的律法所拥有的真理而闪耀的爱之神性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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