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74.“以撒”表示该理性的性质,即:它是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或说与真理结合的良善,并与良善结合的真理,这就是存在于主的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婚姻。这从给以撒所起的名清楚可知(参看创世记21:6-7;2638-2644节)。
7371.这些人在这类事上所感觉到的快乐就是自我之爱的快乐。人里面的这种快乐就是地狱的快乐。人照自己的爱所行的一切都是快乐的一种形式;因此,从这种快乐也能知道他的爱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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