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74.“以撒”表示该理性的性质,即:它是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或说与真理结合的良善,并与良善结合的真理,这就是存在于主的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婚姻。这从给以撒所起的名清楚可知(参看创世记21:6-7;2638-2644节)。
9975.人们出于自己所行的良善不是真正的良善,他们是为自己而行的,因为他们是为某种回报而行的;因此在这些行为中,他们首先关注的是自己。但人们出于主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是真正的良善,因为他们是为主、为邻舍的缘故而行的;在这些行为中,他们首先关注的是主和邻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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