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1773.活在肉身期间喜爱和享受主的圣言的灵人,在来世会感受到一种令人快乐的天堂般的温暖,我也被允许感受这种温暖。那些在某种程度上享有这种快乐的灵人把他们的温暖传给了我。它就像春天的热,始于我的唇部,然后扩散到我的脸颊,由此扩散到我的耳朵,还上升到我的眼睛那里,也降至我胸部的中间区域。
那些在主的圣言和主亲自教导的内层事物中感受到更大快乐的灵人也将他们的温暖传给了我;这温暖始于我的胸部,从那里升至我的下巴,也降至我的下腹部。那些从中感受到还要更大的快乐,并更受感动的灵人,其温暖甚至更令人深深满足喜乐,更如春天一般。事实上,它从我的下腹部向上延伸到我的胸部,又从我的胸部通过我的左臂直达我的双手。天使教导我说,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这些灵人一靠近,就会带来这种温暖,尽管他们自己感觉不到,因为他们就在其中,就像婴儿、儿童和青少年通常感觉不到自己的温暖一样,而事实上,他们在比成年人和老年人更大的程度上拥有这种温暖,之所以感觉不到,是因为他们就在其中。
我也感受过那些的确以圣言为快乐,却不关心对它的理解之人的温暖;他们的温暖只局限于我的右臂。至于这种温暖或热:恶灵也能利用他们的诡计产生一种假冒快乐的温暖或热,还能把它传给其他人。但它只是一种并非来源于内在事物的外在温暖或热。这种温暖或热会冷却下来,变成某种腐臭如粪便一样的东西,如通奸者和享乐主义者所拥有的那种温暖或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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