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07.“亚伯拉罕说,我儿,神必自己看见作燔祭的羊羔”表示回答:神性人身或人性将提供那些要成圣的人。这从“自己看见”和“燔祭的羊羔”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神时,“自己看见”是指预见和提供,因为就最接近字义的内义而言,“看见”表示理解(2150, 2325节);就更内在的意义而言,“看见”表示有信(897, 2325节);而就至高意义而言,“看见”表示预见和提供。“燔祭的羊羔”是指那些要成圣的人类成员,如刚才所述(2805节)。从下文明显可知,“燔祭的羊羔”在此表示属灵人。用于燔祭和祭牲的各种动物都有各自不同的含义;也就是说:羊羔表示一样事物,绵羊表示另一样事物,小山羊和母山羊又表示一样事物,公羊和公山羊则表示另一样事物;公牛、小公牛和牛犊也一样。雏鸽和斑鸠同样有不同含义。每种动物都有自己的含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经上明确规定了每个具体日子和每种具体宗教节日,如赎罪、洁净或就职仪式和其它场合,该献哪种动物。若非每种动物都有某种特定含义,经上绝不会如此明确地规定哪种场合要献上哪种动物。
显然,古教会和后来的犹太教所执行的一切宗教仪式或外在敬拜形式都代表主,燔祭和祭物尤其代表祂,因为它们是希伯来民族的主要敬拜形式。它们因代表主而同时也代表人里面那些属于主的东西,即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因而代表那些属天或属灵,或应该属天或属灵的人自己。这就是为何“羊羔”在此表示属灵人,就是那些属于主的属灵教会的人。至于“我儿,神必自己看见作燔祭的羊羔”表示神性人身或人性将提供那些要成圣的人,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此处经上说的是“神必看见”,而不是“耶和华必看见”。当这两个名字出现,如出现在本章时,“耶和华”和“父”所表相同,“神”和“子”所表相同,因而在此表示神性人身或人性。这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属灵人,属灵人的拯救来自神性人身或人性(可参看2661, 2716节)。
1321.“在那里变乱他们的语言”表示没有人知道任何教义的真理,这从“语言”的含义清楚可知,“语言(或嘴唇)”是指教义(对此,参看11:1;1286节)。由此可知,“变乱语言”是指混乱构成教义的事物,也就是教义的真理。“变乱”在内义上不仅表示变暗,还表示抹除和驱散,以至于真理荡然无存。当自我崇拜取代对主的敬拜时,一切真理不仅被扭曲,甚至被废除,最终虚假取代真理被承认,邪恶取代良善被承认。因为一切真理之光都来自主,一切黑暗都来自人;当人取代主成为敬拜的对象时,真理之光就变成幽暗;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把光明视为幽暗,把幽暗视为光明。
此外,这恰是这些人死后的生命。对他们来说,虚假的生命看似光明,而真理的生命则看似幽暗。但当他们接近天堂时,这种生命之光就变成完全的黑暗。只要还在世上,他们的确能谈论真理,甚至滔滔不绝,表现出满腔的热情;并且他们一直在考虑自己,所以觉得真理似乎也在他们的脑子里。但他们的真正目的因是自我崇拜,所以限制了他们的思维,以致他们不承认真理,除非自我存在于这真理中。当一个人只是将真理挂在嘴上时,他就具有这种特征;显然,他没有真理在里面。这在来世是很明显的,因为在那里,这种人不仅不承认他们活在肉身时所宣称的真理,还仇恨并迫害它;他们的傲慢或自我崇拜越未除去,他们就越猛烈抨击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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