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14.“放在坛的柴上”表示在与公义联合或公义所属的人身或人性神性里面。这从“坛”和“燔祭的柴”的含义清楚可知:“坛”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参看2811节);“燔祭的柴”是指公义的功德(参看2784, 2798, 2812节)。所论述的在主的人身或人性神性里面经历试探的神性真理,或为神性的真理,不是神性真理本身,因为神性真理本身超越一切试探。确切地说,它是理性真理,就是天使所拥有的那种;理性真理在于真理的表象,就是那被称为“人子”的,不过是荣耀之前的。而得了荣耀的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真理超越表象,不可能在任何理解的范畴内,更不可能在世人的理解范畴内,甚至不在天使的理解范畴内,因而根本不可能经历任何试探。在天上,它看似来自主的光。关于这神性真理,或得了荣耀的人子,经上在约翰福音如此记着说:
耶稣就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如果神在祂身上得了荣耀,那么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并且要快快地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32)
为让人对这个极深的奥秘能有某种清晰的概念,我们可以将主里面那能被试探,事实上经历了数次试探的真理称为主的人身或人性神性(Lord's Human Divine)里面的神性真理,或为神性的真理;把那因得了荣耀而不能被试探,或不经历任何试探的真理称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Lord's Divine Human)里面的神性真理。这种区别在前面各个地方也可以看到。
3182.“于是,他们把他们的妹子利百加打发走了”表示与对神性真理的情感分离。这从“打发”的含义和“妹子利百加”的代表清楚可知:“打发”是指分离;“妹子利百加”是指对神性真理的情感(参看3077, 3179节),“妹子”是指真理(参看1495, 2508, 2524, 2556, 3160节)。此处正在发生的事从本章前面的讨论和说明可以看出来;但为了使这个问题变得更清楚,有必要多说几句。当要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的真理从属世人中被提升上来时,它就会与属世人中的一切事物分离。这种分离就是“他们把他们的妹子利百加打发走了”所表示的。当这个人不再从真理的角度看待良善,而是从良善的角度看待真理时,或也可说,当他不再从教义的角度看待生活,而是从生活的角度看待教义时,这种分离就会发生。例如,教义教导这一真理:不可以恨任何人,因为凡恨别人的,每时每刻都在杀那人。在人的早年生活中,他几乎认识不到这一点;但随着他长大,他若正在被改造,就会将这个真理列入他当照之生活的教义当中。最后,他照这真理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他不再从教义思考它,而是在生活中照它行事。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教义的这个真理就从属世人中被提升上来,事实上与属世人分离,并被植入理性中的良善。这时,他就不再允许属世人利用它的任何诡辩术对它表示任何怀疑,事实上根本不允许属世人去推理反对它。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