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71.地狱灵不知道其它任何自由,只知道爱自己和爱世界所要求的那种自由。这些要求与他们的欲望有关,就是掌控每个人,迫害和仇恨所有不服侍他们的人,折磨每个人,如有可能,不惜摧毁整个世界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偷窃和篡夺凡属于他人的东西等等的欲望。当满足这些和类似欲望,或说进行这些和类似活动时,他们就在享受自己的自由,因为他们正在获取自己的快乐。他们的生命就在于这种自由,甚至到了这种程度:若从他们那里夺走它,他们就只剩下新生婴儿所拥有的那种生命。活生生的经历向也证明了这一点。有一个恶灵坚信这类欲望能从他那里被除去,他以这种方式便能进入天堂;因此,他的生命能奇迹般地变成天堂的生命。于是,他的爱及其欲望从他那里被拿走了(这种事在来世通过分离,也就是切断一个人与其他人的联系而实现)。这时,他看似一个婴儿,用手划水,尽管他几乎不能挥动双手。与此同时,他处于这种状态:他的思考能力甚至不如一个婴儿;他完全不会说话,什么也不知道。但他很快就恢复了自己的快乐,从而恢复了自己的自由。这件事清楚表明,凡从爱自己、爱世界中为自己获取生命,从而陷入这些爱的自由之人都不可能进入天堂。如果这生命从这样一个人里被拿走,他根本就不会有任何思维或意愿留在自己里面。
1380.在来世,地方、地方的变化和距离都是一种幻觉,这一点通过以下事实向我清楚显明,即:通过幻觉,灵人能在一瞬间被提到高处,甚至极高处,同时又能在一瞬间被带入下面的深渊,也可以说从宇宙的一极被带到另一极。事实上,在来世,女巫和术士通过幻觉诱使其他人相信他们能同时在两个地方,甚至在多个地方,以这种方式假装他们无处不在。那些活在肉身时雄心勃勃的人,以及那些欺骗的人经常出现在头顶上;而事实上,他们在脚下的地狱中。一旦他们的傲慢自大被夺去,他们就会沉入自己的地狱,如向我所展示的那样。他们出现在高处不是一种表象,而是一种幻觉,因为如前所述(1376-1377节),地方的变化有两种:一种是所有灵人和天使始终保持在自己的位置,这是一种表象;另一种是灵人出现在一个地方,但这个地方不是他们的真实位置,这是一种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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