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10.“亚伯拉罕来哀悼撒拉,为她哭泣”表示主的悲痛状态,也就是说,主因黑夜临到教会里的信之真理而悲痛。这从“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亚伯拉罕”是指主(参看1893, 1965, 1989, 2011, 2172, 2501, 2833, 2836节)。“哀悼”和“哭泣”表示一种悲痛的状态,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哀悼”涉及因黑夜临到教会里的良善而导致的悲痛,“哭泣”则涉及因黑夜临到真理而导致的悲痛。这两节经文论述了教会的结束;当仁爱荡然无存时,教会的结束就到来了。圣言在很多地方,尤其在先知书和约翰的启示录,论述了教会的结束。主也在福音书多次描述了教会的结束,在那里称其为“时代的完结”,以及“黑夜”。
对所有教会来说,情况都是这样:一开始,每个教会都视仁爱为根基;那时,每个人都爱别人如自己的兄弟,都寻求良善或被良善打动,不是为他自己,而是为了邻舍、公众福祉和主的国度,尤其为了主自己。但随着时间推移,仁爱开始变得冷淡,不复存在。后来,对彼此的仇恨进入;尽管这仇恨表面上并不明显,因为在文明社会,人们受制于法律和克制他们的外在约束,但它仍从里面被滋养。克制他们的外在约束来自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也就是对地位和重要性的爱,对财富和财富所带来的权力的爱,因而对名声的爱。对邻舍的仇恨就潜藏在这些爱下面,它具有这种性质:人们渴望掌控所有人,占有别人的一切。当这些欲望遭到反对时,这些人就心怀对那邻舍的蔑视,渴望报复,以毁灭他为快乐,甚至只要胆量足够,就向他实施残忍行为。在教会结束的时候,其仁最终会堕入这类行径。那时,论到教会,可以说信荡然无存,因为哪里没有仁,哪里就没有信,如前面多次说明的。
我们从圣言得知,有很多教会以这种方式走到尽头。大洪水前后的上古教会就是这样逝去的;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被称为希伯来教会的第二个古教会,以及最后的犹太教会同样是这样逝去的。但犹太教会决不是一个基于仁爱的教会,只是一个教会的代表;它唯一的作用是通过代表与天堂保持联系,直到主降世。后来主兴起一个新教会,该教会被称为外邦人的教会,是一个内在教会,因为那时主揭开了内层真理。现在连这个教会也走到尽头,因为现在仁爱不仅不复存在,还被仇恨取代。这仇恨虽表面上并不明显,但却在里面,并且只要有可能,也就是说,每当外在约束阻止不了时,它就会爆发出来。
除了这些教会外,还有圣言没有详细描述的其它很多教会也是这样衰退并自我毁灭的。它们如此衰退并自我毁灭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原因是,父母累积邪恶,通过频繁实施这些邪恶,最终通过变成习惯而把它们植入自己的本性和性情,从而通过遗传将其传给自己的后代。因为父母通过在实际生活中的频繁使用所获得的东西,都会植根于他们的本性,并通过遗传传给他们的后代。除非这些后代被改造或重生,否则,传下来的东西会继续代代相传,并一直增长。结果,意愿变得更倾向于邪恶和虚假。不过,当教会完结和灭亡时,主总在其它某个地方兴起一个新教会。然而,即便有,主也很少从前教会成员中兴起新教会,而是从无知的外邦人当中兴起。接下来论述的主题就是这些外邦人。
9470.“母山羊毛”表由此而来的良善,也就是说,来自相爱之良善的良善。“母山羊毛”之所以表示这种良善,是因为“母山羊”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纯真之良善(参看3519, 7840节);“羊毛”表示属于该良善的真理。然而,由于此处所表示的是良善,而非真理,所以原文其实没有说“母山羊毛”,只说“母山羊”,在其它地方也是这种情况,如下列出埃及记的经文:
凡手艺精巧的妇女把所纺的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和细麻都拿了来。凡有智慧心里受感的妇女就纺母山羊。(出埃及记35:25, 26)
“纺母山羊”表示由母山羊毛所织成的东西。
“羊毛”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真理本身是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何西阿书:
他们的母亲行了淫乱。她说,我要随从我所爱的,我的饼、水、羊毛、麻都是他们给的。因此,到了收割的时候,我必回来收回我的五谷,也必将我的羊毛和麻夺回来。(何西阿书2:5, 9)
此处论述的是一个败坏的教会,它在此被称为“母亲”;经上所说的与她行淫乱的“所爱的”是指那些扭曲良善和真理的人;“饼和水”表示爱的内在良善和信的内在真理;“羊毛”和“麻”所表相同,不过是外在的。
但以理书:
我观看,直到宝座设立,上头坐着亘古常在者,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但以理书7:9)
这论及就一切信之真理而言已经荒废,然后又被主恢复的教会;“宝座设立”表示它已完全荒废;“亘古常在者”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就是诸如存在于上古教会中的属天良善,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在圣言中,属天良善被称为“亘古”,“洁白如雪”的衣服表示它的外在真理;“如纯净羊毛”的头发表示它的外在良善。类似的话出现在启示录: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3, 14)
这种真理本身是良善,因为它是属天良善的外在形式;在这些经文中,“羊毛”也表示这种真理:
大马色人就拿黑本酒和察哈尔羊毛与你交易。(以西结书27:18)
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染过两次的,必变白如雪;虽红如朱红,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由于亚伦的衣服代表诸如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那类事物,因而代表属于真理的属灵事物,所以他的“圣衣”是亚麻布,而不是羊毛制成的;因为“亚麻布”是指属灵真理,而“羊毛”是指属天真理,相比之下,这真理是良善。因此,经上在以西结书中说: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他们进内院门必穿亚麻衣;羊毛必不临到他们身上。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裹头巾,腰穿细麻布裤子。(以西结书44:15, 17, 18)
亚伦的衣服不是由羊毛,而是由亚麻布制成的,这一点从利未记(16:4, 32)清楚看出来。
由此可见,“亚麻布”表示属灵真理,也就是信之良善的真理;而“羊毛”表示属天真理,也就是爱之良善的真理。由于那些被赋予后一种真理的人无法被赋予前一种真理,故经上规定不可穿羊毛、亚麻布搀杂做的衣服(申命记22:11)。属天之物和属灵之物之间就存在这种区别,这二者无法在同一个人里面在一起(参看9277节所引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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