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930

2930.“你们若愿

2930.“你们若愿意(即在你的灵魂里有它)”表示如果出于发自内心的对真理的情感,这从“灵魂”在内义上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心和灵魂”或“全心和全灵魂”,这表示用全部的意愿和全部的理解力。谁都有可能知道,人拥有两种官能,即意愿和理解力;还有可能知道,意愿与理解力分离,因为我们都能理解良善和真理,却意愿邪恶和虚假。
从起初人类就是以这种方式被造的:他的意愿和理解力要构成一体,以致他不可思想他所不意愿的事,也不可意愿他所不思想的事。这就是属天人的状态,被称为“人”或“亚当”的属天教会也是这样。但在属灵人或属灵教会中,这两种官能是彼此分离的,也就是说,理解力和意愿是分离的。主改造前者,也就是属灵人里面的理解力部分,并在这理解力部分里面形成或塑造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参看863, 875, 895, 897, 927, 928, 1023,1043,1044, 2256节)。在这理解力部分中,来自主的新意愿就是那被称为“心”的,新理解力则是那被称为“灵魂”的。当经上说“全心和全灵魂”时,意思是说用全部的意愿和全部的理解力。
这就是摩西五经中“心和灵魂”所表示的:
你要全心、全灵魂、全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命记6:5)
申命记:
以色列啊,现在耶和华你的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爱祂,全心全灵魂侍奉耶和华你的神。(申命记10:12; 11:13)
又:
耶和华你的神今日吩咐你行这些律例、典章,所以你要全心全灵魂谨守遵行。(申命记26:16)
列王纪:
大卫对所罗门说,耶和华必坚立祂所说关于我的话,说,你的子孙若谨慎他们的路,全心全灵魂地在我面前行在真理中,你那里就不断有人坐以色列的宝座。(列王纪上2:4)
马太福音:
你要全心、全灵魂爱主你的神。(马太福音22:37; 马可福音12:29-30)
类似的话也论及耶和华或主,因为对教会成员而言,祂是属于意愿的对良善的情感和属于理解力的对真理的情感之源头。如撒母耳记:
我要为自己兴起一个忠信的祭司,他必照我心和我灵魂的意而行。(撒母耳记上2:35)
耶利米书:
我必为他们欢喜,向他们行善,要用我的全心和全灵魂在这地把他们栽于真理。(耶利米书32:41)
在圣言的其它许多地方,“灵魂”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如以赛亚书:
夜间,我用我的灵魂渴望你,甚至用我里面的灵切切寻求你;因为你的审判在地上的时候,世上的居民就学习公义。(以赛亚书26:9)
此处“灵魂”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灵”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审判”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参看2235节)。
同一先知书:
愚顽人讲愚顽,使饥饿的灵魂空虚,使口渴的灵魂无所可喝。(以赛亚书32:6)
愚顽人使之空虚的“饥饿的灵魂”表示对良善的渴望;愚顽人使之无所可喝“口渴的灵魂”表示对真理的渴望。耶利米书:
他们的灵魂必像浇灌的园子;我必浇灌疲乏的灵魂,使一切忧伤的灵魂满足。(耶利米书31:12, 25)
此处“灵魂”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又:
她所有的人民都叹息,寻求食物;他们用可喜之物换食物,要恢复灵魂。那恢复我灵魂的安慰者离我甚远;我的儿女凄凉。他们为自己寻求食物,以恢复灵魂。(耶利米哀歌1:11, 16, 19)
“灵魂”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生命,“食物”表示智慧和聪明。
我说过,“灵魂”表示发自内心的对真理的情感,因为有一些对真理的情感并非发自内心,如来自爱自己和自己的重要性,也就是想凌驾于他人之上,爱世界或谋利,以及爱邀功的情感。对真理的情感以同样的方式源于这些爱,但它们不是纯正的情感。它们来自肉体的意愿,不是来自内心;来自内心的东西来自主。此外,在圣言中,“灵魂”在普遍意义上表示一切生命(参看1000, 1005, 1040, 1742节)。事实上,就普遍意义而言,“灵魂”是别的事物从中获得其存在和生命的某种事物。因此,身体的灵魂就是它的灵,因为身体从这灵获得生命。但灵的灵魂是其更内在的生命,灵从该生命获得其智慧和聪明。

属天的奥秘 #4038

4038.“骆驼和驴

4038.“骆驼和驴”表良善之真理,无论是颇为外在的还是完全外在的。这从“骆驼”和“驴”的含义清楚可知:“骆驼”是指属世人的一般记忆知识(3048, 3071, 3143, 3145节),一般记忆知识是指较为低级或更为外在的良善之真理;“驴”是指还要低级的,也就是完全外在的属世良善之真理(2781节)。至于何为内层良善与真理,何为居间的良善与真理,以及何为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与真理,可参看前面所述(4009节)。
一般来说,人里面有三层区域,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层。肉体层是最外层,属世层是居间层,理性层是内层。在人里面,只要其中一层掌管另一层,他要么被称为肉体的,要么被称为属世的,要么被称为理性的。人心智的这三个部分以奇妙的方式互通:肉体部分与属世部分相通,属世部分与理性部分相通。人刚出生时纯粹是肉体的,但里面拥有能得到完善的能力。后为,他变得属世,最后变得理性。由此可见,这一方与另一方之间是互通的。肉体部分藉着感官与属世部分相通,并且是以一种截然不同而又互相分离的方式通过属于理解或认知的事物和属于意愿的事物而相通;如果人要变成并成为完全的人,理解或认知和意愿这两种官能必须在人里面充分发展。视觉和听觉尤其服务于充分发展他的理解力,而其它三种感觉则尤其关注他的意愿。人心智的肉体部分藉着这些感觉与他的属世部分,就是前面所说的居间部分相通。因为通过感官进入的事物将自己置于属世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记忆。快乐和愉悦及其中的渴望属于意愿,被称为属世良善;记忆知识属于理解力,被称为属世真理。
人心智的属世部分通过刚才所提到的这些事物与其理性部分相通,这理性部分就是内层部分,如前所述。从属世层上升到理性层的事物也将自己置于理性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内部记忆,关于内部记忆,可参看前文(2469-2480节)。那里的祝福和幸福属于意愿,是理性良善的形式;而对事物的内在洞察,以及对它们的感知则属于理解或认知,这些洞察和感知的对象就被称作理性真理。这三者(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性)构成人,并且这三者之间是互通的。外部感官是人心智的肉体部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内部感官则是其心智的属世部分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因此,那些存在于人心智的属世部分、源于适合身体的外部感官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之真理的。而那些源于适合其灵并与理性层相通的内部感官的事物则是那被称作内层良善与真理的。介于这二者之间并参与这二者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居间良善与真理的。这三组依次始于内层,就是“羊群、仆婢、骆驼和驴”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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