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986

2986.“从赫的儿

2986.“从赫的儿子们”表示它由外邦人组成,这从“赫的儿子们”的含义清楚可知。赫的儿子们不是指那些教会在其中建立的人,而是指那些代表教会的人,因为在圣言中,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其中的人不是指叫这些名字的实际的人,而是指属于主的国度和教会的事物,或说主的国度和教会的各个方面。前面(2913, 2919, 2928, 2940, 2965, 2975节)反复说明,“赫的儿子们”表示一个新教会,或也可说,表示那些属于新教会的人。但这个新教会是由外邦人组成的,或说是从外邦人当中选取出来的,这一点从亚伯拉罕对赫的儿子们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即:“我在你们中间是外人,是居住者”(23:4),这句话表示他们不认识主,但主仍能与他们同在(2915节)。由此明显可知,“赫的儿子们”表示由外邦人组成的教会。因为论到其他人,不可能说他们不认识主,或若说不认识主的人,就只能是外邦人。
此外,要知道,当教会不再是一个教会,也就是仁爱灭亡,一个新教会由主建立时,这种事很少发生在旧教会的人当中。相反,它会发生在那些以前没有教会的人,也就是外邦人当中。这就是上古教会灭亡时所发生的事,因为那时,一个被称为“挪亚”的新教会,也就是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在外邦人,就是那些以前没有教会的人当中建立。古教会灭亡时也是这样。那时,一个表面教会在亚伯拉罕经由雅各而来的后代,因而同样在外邦人当中建立,因为亚伯拉罕被呼召时就是一个外邦人(参看1356, 1992, 2559节);而雅各在埃及的后代更成为外邦人,甚至到了这种程度:他们根本不知道耶和华,因而不知道任何神性敬拜。这个表面教会终结之后,初期(基督)教会因犹太人被弃绝而在外邦人当中建立;如今被称为基督教会的这个教会也将是这样。
主之所以在外邦人当中建立一个新教会,是因为他们对信之真理一无所知,故没有反对这些真理的任何虚假原则或错误假设。在一个人能够重生、成为一个教会之前,从童年早期起就被吸收,后来又被确认的虚假原则或错误假设必须先被驱散。事实上,外邦人无法通过生活的邪恶来亵渎圣物,因为人若不知道圣物是什么,就无法亵渎它(593, 1008, 1010, 1059节)。外邦人没有这种知识,所以没有阻碍他们的绊脚石。因此,他们的状态是这样:他们比那些属于教会的人能更好地接受真理;他们当中凡过着良善生活的人都很容易接受真理(参看932, 1032, 1059, 1327, 1328, 1366, 2049, 2051, 2589-2604节)。
代表和对应

属天的奥秘 #1607

1607.“凡你所看

1607.“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表示天国,它将是主的。这从“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地”,此处即“迦南地”(因为经上说“你所看见的地”)是指天国。事实上,迦南地既代表主在天上的国,也就是天堂,也代表主在地上的国,也就是教会。前面(1, 115, 620, 1025:4, 1066, 1413, 1437, 1585节)数次讨论过“地(或陆地)”的这一含义。天上和地上的国都被赐予主,这一点从圣言的各个地方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英雄、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但以理书: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来到亘古常在者面前,他们把祂引近祂面前。有权柄、荣耀和国度赐给祂,使各民、各族和各语言的人都侍奉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不能废去,祂的国必不毁灭。(但以理书7:13-14)
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也说了同样的话: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又: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约翰福音:
正如你曾赐给儿子权柄,管理所有肉体,叫祂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祂的人。(约翰福音17:2-3)
“坐在右手边”具有同样的含义,如路加福音:
从今以后,人子要坐在神权能的右手边。(路加福音22:69)
至于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人子,要知道,主早在降世之前就有权柄管理天上地上的一切,因为祂是永恒的神,祂是耶和华,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明确指出的: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的自我,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同一福音书:
我实实在在地对你们说,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我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事实上,对存在于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来说,祂就是耶和华和神,他们看见过祂。对存在于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来说,祂也是耶和华和神;祂就是犹太教会的一切宗教仪式所代表的那一位,也是他们所敬拜的那一位。但主之所以说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了祂,就好像直到那时,那权柄才是祂的,是因为“人子”表示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其人性或人身本质与其神性本质合一后,也成为耶和华,同时拥有权柄;在祂得了荣耀,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通过与神性本质合一而拥有生命在自己里面,从而同样成为神性和耶和华之前,这是不可能的事,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宣称的: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前面从但以理书引用的经文中,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就是外在人,同样被称为“人子”;论到这人性或人身本质,从以赛亚书引用的经文说:“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现在看到并得到应许:天国要赐给祂,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也要赐给祂;这一事实就是“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种,直到永远”的含义。这是在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合而为一之前;而这种合一则发生在祂战胜魔鬼和地狱,也就是凭祂自己的大能和力量逐出一切邪恶之时,唯独邪恶造成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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