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30

30.创世记1:14

30.创世记1:14-17.神说,天上穹苍中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它们要在天上穹苍中发光,照亮地上;事就这样成了。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管昼,小光管夜;又造众星。神把它们摆列在天上穹苍中,照亮地上,
若不先了解信的本质是什么,以及它在那些正被新造的人里面如何发展,就不可能清楚明白这些大光表示什么。信的实际本质和生命唯独是主,因为不信主的人不可能有生命,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那些正被新造之人的信仰历程如下:起初,他们没有任何生命,因为只有良善和真理里面有生命,邪恶或虚假里面没有任何生命;后来他们通过信从主接受生命:先通过记忆的信,也就是纯知识的信,接着通过理解力中的信,也就是真正明白的信,最后通过心中的信,也就是爱之信,或得救之信。前两种信以无生命之物,或没有活的灵魂之物来代表(1:3-13),而被爱复活的信以活物来代表(1:20-25)。所以经上在此首先论述爱和这爱所生的信,它们被称为光。爱是“管昼”的“大光”,源于爱的信是“管夜”的“小光”。由于这两种光理应构成一体,所以经上以单数形式,而非复数形式论到它们说:“要有光体”。
爱和信在内在人中的运作就像热和光在人的外在肉体中的运作,因此,前者由后者来代表。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光被“摆列在天上穹苍中”,或内在人中;大光在它的意愿中,小光在它的理解力中。但它们只是看似在意愿和理解力中,就像阳光只是看似在接受它的物体中。唯独主的怜悯以爱打动意愿,以真理或信打动理解力。

属天的奥秘 #6716

6716.“有一个来

6716.“有一个来自利未家的人去”表源于良善的真理。这从“人”和“来自家”的含义,以及“利未”的代表清楚可知:“人”是指真理(参看3134节);“来自家”是指起源;“利未”是指良善,因为“利未”在至高意义上代表神性之爱(3875节),在内义上代表属灵之爱(3875, 4497, 4502, 4503节);他因代表爱,故代表良善,因为一切良善皆来自爱。关于此处由“来自利未家的人”所表示的源于良善的真理,要知道,在下文,就至高意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即祂的人身如何变成神的律法,也就是真正的真理或真理本身。众所周知,主像其他人一样出生,当还是个小孩子时,祂就学习说话,和其他小孩子一样,之后在知识,以及聪明和智慧上成长。
  由此明显可知,祂的人身并非生来就是神性,而是祂凭自己的能力把它变成神性。祂之所以凭自己的能力把它变成神性,是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因此其生命至内在的核心就是耶和华自己。因为每个人生命至内在的核心,也就是所谓的“灵魂”,皆源自父亲;而包裹这至内层的东西,也就是所谓的“身体”,则源自母亲。源自父亲的生命至内在的核心不断流入,并作用于源自母亲的外在,甚至在子宫里就努力使这外在像它自己。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孩子生来就具有父亲的性情,有时孙子和曾孙具有祖父和曾祖父的性情。其原因在于,源自父亲的灵魂不断想使源自母亲的外在成为它自己的形像和样式。
  这是人的情况,由此可见,主尤其如此。祂的至内在部分就是神性本身,因为它是耶和华自己;事实上,祂是耶和华的独生子。由于这至内在部分是神性本身,所以神性岂不比任何人更能使源自母亲的外在成为自己的形像,也就是类似它自己,以使得人身(即源自母亲的外在)变成神性?祂凭自己的能力实现这一切,因为神性,就是祂作用于祂的人身所凭借的至内层,属于祂,正如一个人的灵魂,就是他的至内在部分,属于这个人一样。由于主照着神序发展,所以祂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但后来,当完全得着荣耀时,祂便把它变成了神性良善,从而与耶和华为一。
  本章在至高意义上就描述了这一切是如何成就的。不过,由于全都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的内容超越了人类的理解力,所以我会在下文解释包含在本章内义中的事物。这些论述了与教会成员,也就是正在重生的人同在的神性之真理的开始和相继状态(参看6713, 6714节)。这些事物之所以包含在内义中,是因为人的重生就是主之人身体荣耀的一个形像(3138, 3212, 3245, 3246, 3296, 3490, 4402, 56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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