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十四章
3004.极深的奥秘隐藏在圣言的内义里面,并且至今没有进入任何人的意识。这一点从到目前为止的阐述和说明,以及蒙主的神性怜悯,下文的说明清楚看出来。这一点从我们主的两个名字,耶稣基督看得非常清楚。当这两个名字出现时,大多数人没有其它任何观念,仅仅认为它们是正式的名字,和其他人的名字大同小异,只是更为神圣。诚然,受教育更好的人意识到“耶稣”表示“救主”,“基督”表示“受膏者”,这赋予他们某种内在观念。但这些观念仍不是天堂天使从这些名字中所感知到的事物。他们所感知到的事物还要更神性;也就是说,当阅读圣言的人提到“耶稣”时,他们就会感知到神性良善;当提到“基督”时,他们就会感知到神性真理;当这两者一起被提及时,他们会感知到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神性婚姻,因而感知到天上的婚姻,也就是天堂里面的全部神性。至于天上的婚姻是什么,可参看前文(2173, 2803节)。
7011.“你手里要拿这杖”表其中的神性能力,即在这两种真理里面的神性能力。这从“杖”的含义清楚可知,“杖”是指能力(参看4013, 4015, 4876, 4936节),尤其当杖在手中之时,因为“手”表示属灵的能力,“杖”表示属世的能力。属世层根本没有能力,除非它从属灵层接受能力,就像杖根本没有能力,除非它在手中一样;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他手里要拿这杖”。当论及主时,“手”表示从祂的神性理性层发出的能力,“杖”表示从祂的神性属世层发出的能力(参看6947节)。之所以说“其中的神性能力”,就是这两种真理里面的神性能力,如前所述,是因为能力论及真理(3091, 6344, 6423, 69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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