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06.当提到“耶稣基督”这两个名字时,这些就是天使所感知到的事物,这就是“没有其它名字可以靠着得救”这句话(使徒行传4:12)的意思,这也是主多次论到祂的名字所说的那些话的意思。如约翰福音: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同一福音书: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还有其它地方。“祂的名”表示用来敬拜主的整体上的一切手段或事物,因而表示一切敬拜和教义的本质(参看2724节)。所以它在此表示与信之真理结合的爱和仁之良善,这良善构成一切教义和一切敬拜的结构。
三、在天堂,主的神性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
13.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我们将在下文说明原因。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之爱流入天堂。神性之爱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就像尘世太阳的火和由此而来的光那样彼此关联,爱就像太阳的火,由此而来的真理就像太阳的光。此外,出于对应,火表示爱,光表示从爱发出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从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是何性质。就其本质而言,它是与神性真理结合的神性良善,并且它因被如此结合,故将生命赋予天堂的一切事物,正如在尘世,与阳光结合的太阳之热使地上的万物在春夏结出果实。若热不与光结合,因而那光是冷的,情况则不然。这时,万物必死气沉沉,毫无生命。好比热的神性良善就是天使当中的爱之良善,爱之良善便通过并出于好比光的神性真理。
注: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表示爱(934, 4906, 5215节)。“神圣和属天的火”表示神性之爱和属这爱的一切情感(934, 6314, 6832节)。火所发之“光”表示从爱之良善发出的真理,因为在天堂,光表示神性真理(3195, 3485, 3636, 3643, 3993, 4302, 4413, 4415, 9548, 96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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