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3008

3008.首先:“基

3008.首先:“基督”和“弥赛亚”、“受膏者”、“王”是一样的,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安得烈找着自己的哥哥西门,对他说,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约翰福音1:41)
同一福音书:
群众中有许多人听见了这话,就说,这真是那先知。另有人说,这是基督。但也有的说,基督岂是从加利利出来的吗?圣经岂不是说,基督是从大卫的种,从伯利恒,就是大卫所在的城镇出来的吗?(约翰福音7:40-42)
“基督”在此明显表示他们所等候的弥赛亚。又:
难道官长真承认这真是基督吗?然而我们知道这个人从哪里来;只是基督来的时候,没有人知道祂从哪里来。(约翰福音7:26-27)
“基督”表示弥赛亚。没有人知道祂从哪里来,是因为祂不会被承认。又:
犹太人围着耶稣,对祂说,你叫我们的灵魂犹疑不定到几时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诉我们。耶稣回答他们,我已经告诉你们,你们却不信。(约翰福音10:24-25)
此处“基督”也表示他们所等候的弥赛亚。又:
群众回答,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基督”表示弥赛亚。又:
马大说,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就是那要到世上来的。(约翰福音11:27)
也就是说,祂是弥赛亚。路加福音:
在耶路撒冷有一个人,名叫西面。他从圣灵得到的回答是,他未见主基督以前,必不见死。(路加福音2:25-26)
换句话说,直到他看见弥赛亚,或耶和华的受膏者。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说我是谁?彼得回答说,是神的基督。(路加福音9:20; 马可福音8:29)
也可参看其它经文,如马太福音26:63-64; 约翰福音6:68-69; 马可福音14:61-62。
由于“基督”和“弥赛亚”是一样的,并且希腊文的“基督”和希伯来文的“弥赛亚”都表示“受膏者”,所以显而易见,“基督”和“受膏者”是一样的,和“王”也是一样的,“王”一般被称为“受膏者”,这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诗篇:
地上的列王都站稳,首领一同商议,要反抗耶和华和祂的受膏者。(诗篇2:2)
又:
现在我知道耶和华拯救祂的受膏者,必从祂的圣天上用祂右手的拯救能力回答祂。(诗篇20:6)
又:
耶和华是他们的力量,又是祂受膏者的拯救力量。(诗篇28:8)
撒母耳记:
耶和华必将力量赐与祂的王,高举祂所膏立者的角。(撒母耳记上2:10)
在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中,“受膏者或所膏立者”表示“王”。这个词在原文是“弥赛亚”。在所有预言中,内义所论述的主题都是主,主就是“王”,这从新约中的经文也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
总督问耶稣,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对他说,你说的是。(马太福音27:11)
路加福音:
彼拉多问耶稣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回答他说,你说的是。(路加福音23:3; 马可福音15:2)
约翰福音:
他们喊着,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3)
又:
拿但业说,拉比,你是神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约翰福音1:49)

属天的奥秘 #6716

6716.“有一个来

6716.“有一个来自利未家的人去”表源于良善的真理。这从“人”和“来自家”的含义,以及“利未”的代表清楚可知:“人”是指真理(参看3134节);“来自家”是指起源;“利未”是指良善,因为“利未”在至高意义上代表神性之爱(3875节),在内义上代表属灵之爱(3875, 4497, 4502, 4503节);他因代表爱,故代表良善,因为一切良善皆来自爱。关于此处由“来自利未家的人”所表示的源于良善的真理,要知道,在下文,就至高意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即祂的人身如何变成神的律法,也就是真正的真理或真理本身。众所周知,主像其他人一样出生,当还是个小孩子时,祂就学习说话,和其他小孩子一样,之后在知识,以及聪明和智慧上成长。
  由此明显可知,祂的人身并非生来就是神性,而是祂凭自己的能力把它变成神性。祂之所以凭自己的能力把它变成神性,是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因此其生命至内在的核心就是耶和华自己。因为每个人生命至内在的核心,也就是所谓的“灵魂”,皆源自父亲;而包裹这至内层的东西,也就是所谓的“身体”,则源自母亲。源自父亲的生命至内在的核心不断流入,并作用于源自母亲的外在,甚至在子宫里就努力使这外在像它自己。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孩子生来就具有父亲的性情,有时孙子和曾孙具有祖父和曾祖父的性情。其原因在于,源自父亲的灵魂不断想使源自母亲的外在成为它自己的形像和样式。
  这是人的情况,由此可见,主尤其如此。祂的至内在部分就是神性本身,因为它是耶和华自己;事实上,祂是耶和华的独生子。由于这至内在部分是神性本身,所以神性岂不比任何人更能使源自母亲的外在成为自己的形像,也就是类似它自己,以使得人身(即源自母亲的外在)变成神性?祂凭自己的能力实现这一切,因为神性,就是祂作用于祂的人身所凭借的至内层,属于祂,正如一个人的灵魂,就是他的至内在部分,属于这个人一样。由于主照着神序发展,所以祂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但后来,当完全得着荣耀时,祂便把它变成了神性良善,从而与耶和华为一。
  本章在至高意义上就描述了这一切是如何成就的。不过,由于全都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的内容超越了人类的理解力,所以我会在下文解释包含在本章内义中的事物。这些论述了与教会成员,也就是正在重生的人同在的神性之真理的开始和相继状态(参看6713, 6714节)。这些事物之所以包含在内义中,是因为人的重生就是主之人身体荣耀的一个形像(3138, 3212, 3245, 3246, 3296, 3490, 4402, 56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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