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09.其次:“弥赛亚”、“受膏者”、“王”和神性真理是一样的,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并且在前面的解释(如1672, 1728, 2015, 2069节)中已经频繁说明了。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也教导了这一点:
彼拉多就对耶稣说,那么,你是王吗?耶稣回答,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界,好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都听我的嗓音。(约翰福音18:37)
由此清楚可知,神性真理本身是主被称为“王”的根源。王之所以受膏,因而被称为受膏者,是因为膏抹他们所用的“油”表示良善(886, 2832节)。“王”所表示的真理源于良善,因而是良善的真理;因此,王的王权代表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代表良善在真理里面的神性婚姻;而祭司的职分代表真理在良善里面的神性婚姻。后者由“耶稣”来表示,前者由“基督”来表示。
三、在天堂,主的神性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
13.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我们将在下文说明原因。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之爱流入天堂。神性之爱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就像尘世太阳的火和由此而来的光那样彼此关联,爱就像太阳的火,由此而来的真理就像太阳的光。此外,出于对应,火表示爱,光表示从爱发出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从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是何性质。就其本质而言,它是与神性真理结合的神性良善,并且它因被如此结合,故将生命赋予天堂的一切事物,正如在尘世,与阳光结合的太阳之热使地上的万物在春夏结出果实。若热不与光结合,因而那光是冷的,情况则不然。这时,万物必死气沉沉,毫无生命。好比热的神性良善就是天使当中的爱之良善,爱之良善便通过并出于好比光的神性真理。
注: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表示爱(934, 4906, 5215节)。“神圣和属天的火”表示神性之爱和属这爱的一切情感(934, 6314, 6832节)。火所发之“光”表示从爱之良善发出的真理,因为在天堂,光表示神性真理(3195, 3485, 3636, 3643, 3993, 4302, 4413, 4415, 9548, 96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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