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17.“耶和华在一切事上都赐福给他”表示当一切事物都被主按神性秩序重新排列时,或也可说,当主按神性秩序重新排列一切事物时。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耶和华”是指神性本身方面的主,或主的神性本身(参看1343, 1736, 1815, 2004, 2005, 2018, 2025, 2921节);在这种情况下,“亚伯拉罕”代表神性人身或人性方面的主,或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2833, 2836节)。因此,当经上说“耶和华在一切事上都赐福给亚伯拉罕”时,这句话在内义上的意思是,主从神性本身按神性秩序重新排列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一切事物,因为当论及主的人身或人性时,“赐福”就表示这些事。当论及人时,“被赐福或蒙福”表示富有属灵和属天良善(参看981, 1096, 1420, 1422节);当主按属灵和属天的秩序,因而按神性秩序的形像和样式(1475节)重新排列人里面的事物时,人就富有它。人的重生不是别的。
至于“主按神性秩序重新排列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一切事物”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这从本章接下来的内容明显可知,即:以撒所代表的主的神性理性是从亚伯拉罕所代表的神性良善成孕,从撒拉所代表的神性真理出生的;现在,它按神性秩序被重新排列,以便来自人身或人性本身的神性真理能与它结合。这些就是本章内义所包含的奥秘。天使在他们从主所获得的清晰的光中看到它们,因为在天堂之光中,这些奥秘如在大白天那样清晰可见。而在世人所住的世界之光中,几乎什么东西都看不见;只有重生之人以一种模糊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看到某种东西,因为他们也拥有某种程度的天堂之光。
2320.为何与亚伯拉罕在一起的是三位天使,而此处却只有两位天使?这是一个三言两语无法解释清楚的奥秘。但从以下事实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这个奥秘,即:本章论述的主题是审判,也就是对有信之人的拯救和对无信之人的定罪。圣言表明,审判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约翰福音表明,审判属于神性人身: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子”表示神性人身(参看2159节)。约翰福音还表明,审判属于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活动:
我若去,就差保惠师到你们这里来;祂来的时候,就要在罪、公义、审判方面责备世人。(约翰福音16:7-8)
约翰福音同样表明,这神圣活动来自主:
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将受于我的传告出去。(约翰福音16:13, 15)
约翰福音又表明,当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也就是说,主得着荣耀时,这一切就会发生:
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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