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31.“我必须将你的儿子带回你原出之地吗”表示它是否仍然可以与理性的神性良善结合,这从前面关于亚伯拉罕和他所出之地的阐述(参看1353, 1356, 1992, 2559节)清楚可知。由此明显可知,亚伯兰所来自的地是叙利亚或亚兰,由希伯所建立的名为希伯来教会的第二个古教会就在那里(1238, 1241, 1327, 1343节)。不过,大约在亚伯兰的时代,该教会也远离了真理,一些家庭甚至远离到这种地步:他们完全不知道耶和华,而是拜别神。这就是此处所指的“地”;关于这“地”,仆人问亚伯拉罕他是不是要将他儿子带回他原出之地。这就是为何“地”在此表示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由于这就是“地”的含义,所以把他儿子带到那里,或也可说,在那里给他娶一个女子,并与她留在那里,就表示将一种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与理性的神性良善结合起来。但正如接下来亚伯拉罕在他的回答中所声称的,这是不可能的。
3091.“她急忙放低水瓶到她手上”表示凭能力所实现的接受者的顺服。这从“放低”、“水瓶”和“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放低”是一个顺服的行为;“水瓶”是指一个接受者(参看3068, 3079节);“手”是指能力(参看878节)。“凭能力所实现的接受者的顺服”这句话的意思是,教义事物,认知和记忆知识或事实(它们都是接受者,3068, 3079节)预备自己去接受,因为一系列从属关系或一连串命令,因而一系列接受的准备,和由此而来的一系列顺服都是从生命的最初源头或起源,也就是主开始的。处于较低位置的事物必须顺服,因为它们应当为更高之物服务。没有它们的顺服,结合是不可能的。此处提到的“能力”来自真理;真理使下面的事物顺服。在圣言中,能力尤其被归于真理;因此,在内义上表示能力的“手”、“臂”和“肩”论及真理(参看878, 1085节)。能力看似来自真理;而事实上,能力本身通过真理来自良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