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34.创世记24:7.耶和华天上的神,曾带领我离开我的父家和出生地,对我说话,向我起誓说,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种,祂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从那里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
“耶和华天上的神”表示主的神性本身;“曾带领我离开我的父家和出生地”表示主凭神性本身摆脱了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邪恶和虚假;“对我说话,向我起誓说”表示祂的神性意愿和理解力来自神性本身;“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种”表示属于主的人身或人性的神性真理;“祂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表示圣治;“你就可以从那里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的确来自那里,但却来自一个新的源头。
918.“都出了方舟”也体现了一种自由的状态。这从刚才关于“出方舟”(8:16,905节)的阐述清楚可知。属灵人自由的性质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主通过良心引导他。凡受良心掌管,也就是照良心行事的人,都在自由中行事。没有什么比违背良心行事更让他反感的了。对他来说,违背良心行事就是地狱,而照良心行事就是天堂。谁都能由此看出,照良心行事就是自由。主通过对良善和真理的良心掌管属灵人。如前所述(310:2, 393, 875:3节),这良心在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形成,因而与属于其意愿的事物分离。由于良心与他意愿的事物完全分离,所以很明显,人凭自己永远不会行任何善事。既然一切信之真理都源于信之良善,那么显然,人永远不会从自己思想任何真理,而是唯独从主思想真理。诚然,他似乎从自己做这些事,但这只是表象。实际情况就是这样,所以真正的属灵人承认并相信这一点。由此明显可知,主赐予属灵人的良心可以说是一个新意愿;因此,被如此新造的人就被赋予一个新的意愿,由此被赋予一个新的理解力。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