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3035

3035.“耶和华天

3035.“耶和华天上的神”表示主的神性本身。这从前面的阐述(3023节)清楚可知,即“耶和华天上的神”是指主的神性本身,“耶和华”这个名经常出现在旧约圣言中,只表示主。因为旧约里的每一个细节在内义上都论述主,教会的每一个宗教仪式都代表祂(参看1736, 2921节)。此外,属于属天教会的上古之人将耶和华仅仅理解为主(1343节)。在字义的此处和别处,表面上看,好像“耶和华”是指更高的某个其他人;但字义是这样:它将内义呈现为一体的事物作为单独的实体来阐述。原因在于,需要从字义接受教导的世人若不先拥有数个的概念,就不能拥有一个的概念。因为对人来说,一个整体是从数个部分中形成的,或也可说,同时存在的事物是从连续事物中形成的。主有许多不同事物在里面,它们都是耶和华。这就是为何字义视这些事物为单独的实体,而天堂绝不这样做。天堂以一种简单的观念承认一位神,并且只承认主。

属天的奥秘 #4575

4575.“又有君王

4575.“又有君王从你两腰而出”表出自神性婚姻的真理。这从“君王”和“两腰”的含义清楚可知:“君王”是指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节);“两腰”是指婚姻之爱的事物(3021, 4277, 4280节),因而是指天上婚姻的事物,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婚姻的事物。出自神性婚姻的真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被称为神圣;因为主的神性人身就是神性婚姻本身,从该婚姻发出的事物都是神圣的。这些事物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它们构成天上的婚姻,也就是与良善联结的真理和与真理联结的良善的婚姻。该婚姻存在于天堂和凡拥有天堂在里面的人中。它还存在于教会中的每个人中,只要他处于良善,同时处于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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