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10.“他说,你是谁的女儿”表示关于纯真的进一步调查。这从“你是谁的女儿”这个问题清楚可知,“你是谁的女儿”是指调查,在此是指进一步的调查,如前面的阐述(3088, 3101节)所清楚表明的。这是关于纯真的调查,这一点从“少女”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少女”是指拥有纯真在里面的情感(参看3067节)。诚然,本节没有使用“少女”一词,但鉴于前面(24:14, 16)利百加被称为少女,并且此处这个问题是向她提出的,所以此处“你”无非是指少女。
至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本身,即:在真理被引入良善,然后与它结合之前,对真理发起调查,以查看它拥有什么样的纯真在里面,接着查看它拥有什么样的仁爱,这必然令那些不知道这个问题的人感到震惊。然而,要让这些人知道,当真理要被引入良善并与它结合时,每个人都要经历一种最细微的彻底调查,这种调查超出他的一切想象。除了真实、完美的纯正真理外,任何东西都绝不允许被注入真实、完美的纯正良善。当有其它任何东西,而非真实、完美的真理接近时,这种东西不会与真实、完美的良善结合,而是与某种本身不是良善,只是看似良善的良善结合。如果虚假接近,那么良善就会退到门内,虚假则从门外与它以之为良善的某种邪恶结合。
这种神性安排是由主通过灵人和天使实现的,并且在这个世界上是一个极深的奥秘,但在来世却是众所周知的。此外,凡具有正常理性的人都能知道这一点,至少能明白,因为邪恶与虚假一起构成地狱,并从地狱流入,而良善与真理一起构成天堂,从主经由天堂流入。既然如此,那么邪恶与真理就像地狱与天堂那样不能结合在一起。因此,有一个微妙到谁也无法相信的平衡被应用于这些事物中。这就是调查的意思。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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