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10.“他说,你是谁的女儿”表示关于纯真的进一步调查。这从“你是谁的女儿”这个问题清楚可知,“你是谁的女儿”是指调查,在此是指进一步的调查,如前面的阐述(3088, 3101节)所清楚表明的。这是关于纯真的调查,这一点从“少女”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少女”是指拥有纯真在里面的情感(参看3067节)。诚然,本节没有使用“少女”一词,但鉴于前面(24:14, 16)利百加被称为少女,并且此处这个问题是向她提出的,所以此处“你”无非是指少女。
至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本身,即:在真理被引入良善,然后与它结合之前,对真理发起调查,以查看它拥有什么样的纯真在里面,接着查看它拥有什么样的仁爱,这必然令那些不知道这个问题的人感到震惊。然而,要让这些人知道,当真理要被引入良善并与它结合时,每个人都要经历一种最细微的彻底调查,这种调查超出他的一切想象。除了真实、完美的纯正真理外,任何东西都绝不允许被注入真实、完美的纯正良善。当有其它任何东西,而非真实、完美的真理接近时,这种东西不会与真实、完美的良善结合,而是与某种本身不是良善,只是看似良善的良善结合。如果虚假接近,那么良善就会退到门内,虚假则从门外与它以之为良善的某种邪恶结合。
这种神性安排是由主通过灵人和天使实现的,并且在这个世界上是一个极深的奥秘,但在来世却是众所周知的。此外,凡具有正常理性的人都能知道这一点,至少能明白,因为邪恶与虚假一起构成地狱,并从地狱流入,而良善与真理一起构成天堂,从主经由天堂流入。既然如此,那么邪恶与真理就像地狱与天堂那样不能结合在一起。因此,有一个微妙到谁也无法相信的平衡被应用于这些事物中。这就是调查的意思。
4574.“必有一个民族和一群民族从你而来”表良善和良善的神性形式。这从“民族”和“一群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民族”是指教会的良善(参看1259, 1260, 1362, 1416, 1849节);“一群民族”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或也可说,良善的形式;就论述主的至高意义而言,是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也就是良善的神性形式。
我首先要说明何为良善的形式,然后说明“一群民族”表示这类形式。之所以说源于良善的真理是良善的形式,是因为它们无非是被赋予表面形式的良善。凡以其它方式设想真理的人,尤其将它们与良善分离的人,都不知道何为真理。真理的确看似与良善分离,因而似乎是独自的形式。然而,它们只是在那些没有处于良善的人,或那些不按自己的意愿思考和说话,并由此行事的人看来是这样。因为人是如此被造的,他的理解和意愿可以构成一个心智;当理解与意愿行如一体,也就是此人按自己的意愿思考和说话,并由此行事时,它们就构成一个心智;在这种情况下,其理解中的思维就是其意愿的形式。理解中的思维被称为真理,因为真理其实属于理解;而意愿中的渴望则被称为良善,因为良善其实属于意愿。由此可知,就本身而言,理解无非是被赋予表面形式的意愿。
不过,由于“形式”这个术语带有人类哲学的意味,所以举一个例子有助于说明真理就是良善所到的形式。日常生活(无论公众的还是私人的)的两种美德,是正直和得体。正直是指在日常生活中衷心渴望别人好,而得体是指在言谈举止中表明这种正直。因此,就本身而言,得体无非是正直所取的形式,因为这是得体的起源。既如此,那么当正直通过得体,也就是通过言谈举止以得体的方式来表现自己时,正直可见于得体行为的每一个细节,以致凡通过言谈所说的,或通过举止所展现的,都被看作正直,因为一切都是形式或形像,正直便通过这些形式或形像来显现。正直和得救以这种方式如同本质及其形式,或本质之物与形式之物那样构成一体。但是,如果有人把正直与得体割裂开来,也就是向同伴意愿邪恶,却又在言谈举止上向其示好,那么他的言谈举止中就不再有任何正直了,无论他如何试图通过得体来表现正直的形式。这是缺乏正直,凡有洞察力的人都如此称呼它,因为这种正直要么是伪装的,要么是虚夸的,要么是诡诈或骗人的
由此可见,真理与良善是何情形。因为属灵生活中的真理好比日常生活中的得体,属灵生活中的良善好比日常生活中的正直。由此明显可知,真理是良善的形式时是何性质,与良善分离时又是何性质。它们若不来自良善,就是来自某种邪恶,是邪恶的形式,无论它们如何伪装成良善的形式。至于“一群民族”表示良善的形式,这从“民族”的含义可以看出来,“民族”是指良善,如刚才所述。因此,“一群民族”或民族的会众,表示它们的一种集合,这种集合无非是一种形式;这就是真理,如前所示。由于所表示的是真理,而“民族”表示良善,故经上不仅说“一个民族”从他而来,还说“一群民族”从他而来。否则,只采用一种说法就足够了。此外,在圣言中,“一群”、“会众”和“增多”论及真理。关于“增多”或“繁多”,可参看前文(参看43, 55, 913, 983, 2846, 2847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