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32.“他看见鼻环和他妹子手上的镯子的时候”表示当它发觉或认识到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就在“妹子”所表示的对真理的情感所拥有的能力里面时。这从“看见”、“鼻环”、“镯子”、“手”和“妹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是指发觉或认识到(到2150节);“鼻环”是指神性良善(参看3103节);“镯子”是指神性真理(参看3105节);“手”是指能力(参看878, 3091节);“妹子”是指对真理的情感(参看2508, 2524, 2556节)。这一切清楚表明,“看见鼻环和他妹子手上的镯子”是指发觉或认识到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就在对真理的情感的能力里面。
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在主里面的结合就是神性婚姻本身;神性婚姻是天上的婚姻(天上的婚姻同样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以及婚姻之爱的源头(参看2727-2759节)。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当婚姻是论述的主题时,它在内义上表示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至高意义上则表示存在于主里面的神性婚姻。因此,以撒和利百加的婚姻在此并非表示别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就是婚姻本身,但一个被引入另一个是订婚,或结婚之前的状态。然而,此处描述的,是订婚之前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正如一个未婚少女拥有订婚,随后作为妻子与丈夫结合的能力在里面,对真理的情感同样拥有被引入神性真理,并以这种方式与神性良善结合的能力在里面。此外,对主来说,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就在祂对真理的最初情感和之后对真理的一切情感的核心处,因为耶和华自己就在它的核心处。这就是此处所论述的能力的源头。
2663.“神对亚伯拉罕说”表示主从神性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历史部分,“说”是指感知,如前面频繁所述。由于感知来自神性,所以经上说:“神对亚伯拉罕说。”神和亚伯拉罕这两个名字都是指主。这表明,构成字义的历史故事将不同的观念分开,但内义却把它们合而为一,这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就文字的历史意义而言,有两个人在彼此交谈,即神和亚伯拉罕;但就内义而言,只有一人,即神性方面的主。这也表明,在字义上为三人的,在内义上为一人;如父、子、圣灵,他们不是三位神,而是一位神。此外,整个三位一体完全存在于主里面;也就是说,父在祂里面,如祂自己所说的(约翰福音10:38; 14:10-11, 20),圣灵来自祂,也如祂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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