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34.“说,那人对我如此说”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的倾向。这同样从这些话所包含的情感,以及那人,或亚伯拉罕的仆人对利百加所说的话清楚可知;由此明显可知所表示的是真理的倾向。这从“人”的含义也清楚可知,“人”是指真理(参看265, 749, 1007节),在此是指属世人里面来自神性的真理,因为此处那人是指亚伯拉罕的老仆人,他表示属世人(参看3019节)。在圣言中,尤其在圣言的预言部分,“人”(man[vir],即男人)这个词经常出现,如“(男)人和妻子”、“男人和女人”、“男人(man[vir])和人(man [homo])”。在这些地方,就内义而言,“(男)人”(man[vir])表示属于理解力的东西,也就是真理;而“妻子”、“女人”、“居民”、“人”(man [homo])表示属于意愿的东西,也就是良善。如以赛亚书:
我观看,并没有人;他们中间也没有谋士。(以赛亚书41:28)
“没有人”表示没有拥有聪明的人,因而表示没有真理。同一先知书:
我来了,并没有人;我呼唤,无人答应。(以赛亚书50:2)
此处意思也一样。
又:
真理在街上跌倒,正直不能进入。真理被夺走;离恶的人发了疯。耶和华看见了,没有审判,这在祂眼里是恶;祂见无人,甚为诧异。(以赛亚书59:14-16)
“无人”明显表示没有拥有聪明的人,因而在普遍意义上表示没有真理。这几节经文论述了教会的末期,这时,真理荡然无存。这就是为何经上说:“真理在街上跌倒,正直不能进入,真理被夺走。”“街”也论及真理(参看2336节),“审判”同样论及真理(2235节)。耶利米书:
你们当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到宽阔处去看看、留意、寻找,能找到一个人不,若真的有人行公平、求真理。(耶利米书5:1)
此处“一个人”明显表示一个拥有聪明的人,也表示真理。西番雅书:
我使他们的街道荒凉,以致无人经过;他们的城邑荒废,以致无人,也无居民。(西番雅书3:6)
“无人”表示无真理。“无居民”表示无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节,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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