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41.“为什么站在外边”表示有点远。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此处的情况是这样:主的神性理性是从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本身出生的。神性理性是以撒,而以撒是此处为神性真理的撒拉给此处为神性良善的亚伯拉罕所生的,如前所示(2010, 2063, 2093, 2172, 2621-2623节)。主的神性理性只以这种方式出生。事实上,它从主自己出生,因为主的本质存在是耶和华,或神性良善本身;而从它发出的主的本质存在也是耶和华的,是神性真理本身。理性中的神性良善,也就是以撒,是这样出生的:这良善不是与真理分离的良善,而是与神性真理在一起的神性良善。然而,合在一起的这两者被称为理性中的良善,或理性心智的良善;来自属世人的真理要与该良善结合,这真理就是“利百加”。主若使祂的人身或人性在良善和真理方面都变成神性,并且以通常的方式如此行(如前所述3138节),就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实现。因为这就是掌管一切重生,因而掌管主之荣耀的神性秩序(参看3138e节)。
流入属世人,并光照那里的一切事物的,正是理性中这经由神性真理而来的神性良善。此处描述了这个过程本身,即:神性良善首先稍微远一点流入,这就是此处“有点远”的意思;在主接受教导之前,它不想更直接或更近地流入。因为通常的方式是:教导必须首先到来,然后良善的流注照着教导的程度发生;被引入理性的良善,然后与它结合的真理不断从这个过程中出现,或说从这知识深度中流出。由此可见圣言的内义所包含的奥秘是何性质;这些奥秘的性质是这样:就连它们最宽泛的轮廓,或最笼统的事物,也几乎不被世人理解。然而,对天使来说,它们,连同永远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无数细节,都是显而易见的。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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