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53.诚然,这三节经文在内义上的内容从所给出的解释明显看出来,即:属于属世人的事物正在预备接受神性事物;因此,“利百加”所表示的那些真理,就是要被引入理性层的良善,并与其结合的真理,正在变成神性;这一过程是通过流注实现的。但这几节经文在内义上的内容具有这种性质:除非我们在一念之间看到它们,或说在脑海里的一个整体画面中看到它们,否则它们就显得太模糊,以至于无法理解,尤其是因为它们都是未知的事。例如,当人正在重生时,真理如何从属世人中被召唤出来,并被引入理性人中的良善。
现在大多数人完全不知道这些事,甚至不知道这种事的发生。主要原因是,如今很少有人正在重生;甚至连那些正在重生的人也没有从教义知晓:信之真理被引入仁之良善,并与其结合,而且这一过程发生在理性心智中。他们也不知道当这一过程发生时,他们的状态会完全改变;也就是说,他们的思维不再从信之真理奔向仁之良善,而是从这良善奔向真理。然而,对主来说,这不是重生,而是荣耀;也就是说,祂将一切事物,无论理性层的事物,还是属世层的事物,都变成了神性。内义则描述了这是怎么做到的。
8707.“让他们知道当走的路”表聪明之光和由此所过的生活。这从“路”和“他们当走”的含义清楚可知。“路”论及对真理的理解(参看627, 2333节),在此是指更内在层级上的,因为它论及对属灵教会成员由于来自主的真理的直接流注而拥有的真理的理解,这种流注不会给一个人带来对真理的任何实际洞察,只带来赋予他理解力的光。这光的情况类似于肉眼和视觉所依赖的光;为叫眼睛能看见物体,必须有一种光能向周围提供光照;眼睛在这光中看见并辨别物体,被由于它们符合真正秩序的美丽和快乐打动。内眼的视觉,就是理解力,也是这种情况;为叫这视觉,就是理解力能看见,也必须有一种光向周围提供光照;在这光中,作为聪明和智慧的事物的物体能显明自身。这光的源头就是直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8644e节)。呈现在这光中的物体照着它们符合各人良善的程度而显得美丽、快乐。“他们当走”,也就是当在光中走,是指由此所过的生活。“走”在内义上表示生活(参看3335, 4882, 5493, 5605, 8417, 84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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