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54.创世记24:34-48.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仆人。耶和华大大地赐福给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赐给他羊群、牛群、银、金、仆婢、骆驼和驴。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时候,给我主人生了一个儿子;我主人也将他所有的一切都给了他。我主人叫我起誓说,你不要给我儿子,从我所居之地的迦南人的女儿中娶一个女子;你要往我父家、我本族那里去,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我对我主人说,恐怕那女子不肯跟我来。他就对我说,我在祂面前行走的耶和华必差遣祂的使者与你同去,使你的道路通达,你就可以从我本族、我父家那里,给我的儿子娶一个女子。那时你向我起的誓与你无干,因为你到了我本族那里;他们若不把她交给你,你向我起的誓也与你无干。我今日到了泉旁,便说,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啊,你若使我所走的道路通达;看哪,我站在水泉旁;但愿有个出来打水的少女,我要对她说,请你让我从你瓶子里喝一点水;她若对我说,你只管喝,我也要给你的骆驼打水,愿她就作耶和华给我主人的儿子所选定的女子。我心里的话还没有说完,看哪,利百加就出来,她的水瓶在她肩上;她下到泉旁打水,我便对她说,请给我喝。她就急忙从身上放低水瓶,说,请喝,我也要给你的骆驼喝;我便喝了,她也给我的骆驼喝了。我问她说,你是谁的女儿?她说,是密迦给拿鹤所生的儿子彼土利的女儿。我就把环子戴在她鼻子上,把镯子戴在她手上。我俯伏向耶和华下拜,称颂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因为祂把我引到正路上,为我主人的儿子娶我主人兄弟的女儿。
“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仆人”表示它来自神性良善;“耶和华大大地赐福给我主人,使他昌大”表示在良善和真理方面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又赐给他羊群、牛群”表示总体上的良善;“银、金”表示总体上的真理。“仆婢、骆驼和驴”表示具体的真理;“我主人的妻子撒拉给我主人生了一个儿子”表示从神性真理而生的神性理性;“年老的时候”表示当这种状态实际存在时;“我主人也将他所有的一切都给了他”表示一切神性事物都属于神性理性。
“我主人叫我起誓”在此和前面一样,表示一个神圣义务和一个誓言;“说,你不要给我儿子,从迦南人的女儿中娶一个女子”在此和前面(3024节)一样,表示凡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神性理性都不可与之结合;“我所居之地的”表示有神性良善在其中的不一致的事物;“你要往我父家”表示来自神性的良善;“我本族那里去”表示来自神性的真理;“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表示由此将产生结合;“我对我主人说,恐怕那女子不肯跟我来”在此和前面(3030节)一样,表示属世人怀疑那情感是否可以分离。
“他就对我说”表示教导;“我在祂面前行走的耶和华必差遣祂的使者与你同去”在此和前面(3039节)一样,表示圣治;“使你的道路通达”表示在真理方面;“你就可以给我的儿子娶一个女子”表示会有一个结合;“从我本族、我父家那里”表示来自那里的神性的良善和真理;“那时你向我起的誓与你无干”在此和前面一样,表示属世人所拥有的自由;“因为你到了我本族那里,他们若不把她交给你”表示就分离而言;“你向我起的誓也与你无干”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属世人是无可指责的。剩下的经文,直到24:48,和前面所表相同。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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