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54.创世记24:34-48.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仆人。耶和华大大地赐福给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赐给他羊群、牛群、银、金、仆婢、骆驼和驴。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时候,给我主人生了一个儿子;我主人也将他所有的一切都给了他。我主人叫我起誓说,你不要给我儿子,从我所居之地的迦南人的女儿中娶一个女子;你要往我父家、我本族那里去,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我对我主人说,恐怕那女子不肯跟我来。他就对我说,我在祂面前行走的耶和华必差遣祂的使者与你同去,使你的道路通达,你就可以从我本族、我父家那里,给我的儿子娶一个女子。那时你向我起的誓与你无干,因为你到了我本族那里;他们若不把她交给你,你向我起的誓也与你无干。我今日到了泉旁,便说,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啊,你若使我所走的道路通达;看哪,我站在水泉旁;但愿有个出来打水的少女,我要对她说,请你让我从你瓶子里喝一点水;她若对我说,你只管喝,我也要给你的骆驼打水,愿她就作耶和华给我主人的儿子所选定的女子。我心里的话还没有说完,看哪,利百加就出来,她的水瓶在她肩上;她下到泉旁打水,我便对她说,请给我喝。她就急忙从身上放低水瓶,说,请喝,我也要给你的骆驼喝;我便喝了,她也给我的骆驼喝了。我问她说,你是谁的女儿?她说,是密迦给拿鹤所生的儿子彼土利的女儿。我就把环子戴在她鼻子上,把镯子戴在她手上。我俯伏向耶和华下拜,称颂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因为祂把我引到正路上,为我主人的儿子娶我主人兄弟的女儿。
“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仆人”表示它来自神性良善;“耶和华大大地赐福给我主人,使他昌大”表示在良善和真理方面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又赐给他羊群、牛群”表示总体上的良善;“银、金”表示总体上的真理。“仆婢、骆驼和驴”表示具体的真理;“我主人的妻子撒拉给我主人生了一个儿子”表示从神性真理而生的神性理性;“年老的时候”表示当这种状态实际存在时;“我主人也将他所有的一切都给了他”表示一切神性事物都属于神性理性。
“我主人叫我起誓”在此和前面一样,表示一个神圣义务和一个誓言;“说,你不要给我儿子,从迦南人的女儿中娶一个女子”在此和前面(3024节)一样,表示凡与真理不一致的情感,神性理性都不可与之结合;“我所居之地的”表示有神性良善在其中的不一致的事物;“你要往我父家”表示来自神性的良善;“我本族那里去”表示来自神性的真理;“为我儿子娶一个女子”表示由此将产生结合;“我对我主人说,恐怕那女子不肯跟我来”在此和前面(3030节)一样,表示属世人怀疑那情感是否可以分离。
“他就对我说”表示教导;“我在祂面前行走的耶和华必差遣祂的使者与你同去”在此和前面(3039节)一样,表示圣治;“使你的道路通达”表示在真理方面;“你就可以给我的儿子娶一个女子”表示会有一个结合;“从我本族、我父家那里”表示来自那里的神性的良善和真理;“那时你向我起的誓与你无干”在此和前面一样,表示属世人所拥有的自由;“因为你到了我本族那里,他们若不把她交给你”表示就分离而言;“你向我起的誓也与你无干”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属世人是无可指责的。剩下的经文,直到24:48,和前面所表相同。
1409.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但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代表和象征或具有灵义的事物的阐述和说明(665, 920, 1361节)清楚看出来。既然代表从这里开始,那么就让我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简要解释。属天的上古教会视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以及肉体事物(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它们都是感官对象)为死物。但由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都呈现出主的国度、因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某种观念或形象,所以每当看见它们,或以某种感官遇见它们时,他们就会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而不是思想它们。事实上,他们不是从这些世俗事物来思考,而是借助它们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死物以这种方式活了。
那些具有灵义的事物由这些人的后代从他们的口中搜集起来,并被这些后代变成教义,这就是大洪水后古教会的圣言。在古教会,这些教义是具有灵义的事物,因为他们通过教义认识内在事物,并从它们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但在这种知识开始消亡,以致他们不再知道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并开始视地上和世俗的事物为神圣,敬拜它们,却不去思想它们的灵义之后,这些事物就成了代表。由此产生了代表性教会,该教会始于亚伯兰,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建立。由此可知,代表起源于古教会中具有灵义的事物,而这些事物则起源于上古教会的属天观念。
代表的性质从圣言的历史清楚看出来,其中那些祖先的一切行为,也就是说,亚伯兰、以撒和雅各的行为,以及后来摩西、士师或审判官、犹大和以色列的列王的行为都只是代表。如前所述(1402节),在圣言中,“亚伯兰”代表主,并因代表主,也代表属天人;“以撒”同样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属灵人;“雅各”也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对应于属灵人的属世人。
但代表具有这种性质: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性,根本不用考虑,只要考虑他所代表的事物。犹大和以色列的所有王,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王权;所有祭司,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因此,无论坏人、好人,都能代表主,以及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为如前面所阐述和证明的(665, 1361节),代表与这个人完全分离了。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所有历史都具有代表性;由于它们具有代表性,所以可推知,它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不同于它们在字义上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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